狼族大军的目标很明确,突破长城防线后,对遍布雁门郡的营寨视而不见,直奔雁门城而来,不到两天的时间,狼族前锋就已经出现在雁门城城下。
而这正是李牧想要看到的情况的,数千辆战车,五万余精骑,更有数万披甲步卒、弓弩手已经在此严阵以待,只等着北方的那头狼来到雁门城城下。
首战即决战,为了让狼族有信心能够在一战中彻底击败李牧以及赵国边军,为了让狼族上下形成这般的傲慢认知,李牧已经准备了太久太久了。
对于首战即决战这样的事情,正是狼族更愿意看到的,毕竟狼族大军装备简陋,攻城器械更是几乎等于没有,让他们去攻打城高池深的雁门城,他们也知道那是要崩了狼牙,裂了狼爪的。
而李牧选择与狼族野战,这正是狼族想要看到的事情。
“我看这李牧不仅怯懦,还很愚蠢,在不该怯懦的时候怯懦,但不该愚蠢的时候却又如此愚蠢。”驻足雁门城外一座山丘之上的狼族大单于看着在雁门城外严阵以待的赵国边军,只觉得是天佑狼族,竟然让李牧成为了雁门郡郡守。
古往今来,成名的战役除了需要己方的将领善战与士卒勇武之外,还需要敌人的愚蠢与错误,否则,自己再强,遇到了同样不弱的对手,依旧会陷入到苦战之中,又如何能够创造出让史书铭记的大战。
而眼下,在狼族大单于眼中就看到了这样的机会,李牧的愚蠢正是他的机会。
在正月的寒风中,无数身披皮甲皮裘的狼族骑兵北方蜂拥而来,他们没有七国军队的战法,有着的只有最原始的野性,虽不成规矩,但却又暗含自然界最原始的争杀法则。
正月的寒风中,阴云密布,十万骑的狼族大军汇集于一处,绵延数十里,其声势之大,绝不是十万步兵能够相提并论的,莫说是十万狼族骑兵,哪怕是十万匹马如同洪水般向雁门城涌来,其声势之浩大,也绝非常人能够想象。
更何况在这十万匹战马上还有着十万狂野凶残的狼族骑兵。
但是面对这样的狼族大军,赵国边军却是面不改色,一个个屹立在寒风之中,在他们身后,是自己的家园,他们退无可退。
面对这些侵入家园的狼族大军,他们能够做到的唯有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与之搏命,为自己的家人,为自己的亲人,为自己的后人,为自己的朋友,为自己或许并不认识的,但却流淌着同样的血液,穿着同样的衣服,说着同样语言的人,拼杀出活下去的机会。
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