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得到济州岛(4 / 4)

是乐意的。

赵与芮听完发现这笔买卖大赚,老崔给他留下的人口就接近三万人,至少能凑出一万劳动力来。

其中原本的田有十三万亩,也等于是赵与芮的,仅这些田放在南宋就是血赚。

至少能卖几十万贯。

高丽采用的制度是‘田柴科’。

即从文武员、勋贵、府兵到乡吏,即便是吏一级,从高到底都由国家分田地和柴地。

普通官员,假设像权相敏这类,到济州任职,就分田一百亩,离开时,由下任者过来继承他的田,这和南宋的‘在职田’相似。

在什么职位,享受什么田。

重要的功臣和官员有功荫田,可以世袭。

但其中有一点和南宋不同。

南宋的在职田,可能给田,可能能粮或钱。

而高丽,都是不给实际的田,只是给田的收入。

假设权相敏有一百亩‘田柴科’,年产出三百贯,除掉种田人的收入和投入两百贯,另一百贯就是他的田柴科。

所以高丽所有的土地原先都是国家的,然后由国家分配。

赏赐给个人可以世袭的,可称为私田,其余全是公田。

济州岛有两万多亩是私田,其余近十万亩全是公田,由高丽国进行分配,当地的百姓就相当于佃户。

此时高丽高价出租济州岛,所有私田收回,在高丽内国其他地方移换。

这样岛内的有钱人和勋贵,虽然失去这里两万多亩私田,但换到高丽其他国内拥有。

但这十三万五千多亩田也不是白白给赵与芮的。

老崔采用折税钱。

即济州岛过去几十年,每年上税给高丽国内十三万五千石。

所以赵与芮拿到后,每年同样要给高丽国内十万石粮(或等同粮的钱),并且这笔钱粮是私下给老崔家的,不是给高丽朝廷的。

老崔等于公产私卖,又把公家的东西,卖成私家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