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建华连忙笑了,“怎么可能,他只不过是担心妹妹,不会喝酒而已,这桌的酒我请你们喝。”
史建华是混血儿。
长相偏米国。
他说话对方听了,“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瞧不起我呢?”
史建华脸上不显,心里想,你还是挺有自知之明的。
“相遇那就是缘分,咱们只是第1次见面,怎么可能会瞧不起呢,这顿饭我请了,但我的朋友还是希望你能不要动。”史建华说这话是有道理的。
他不仅有钱,家里还有点背景。
上来的这几个男人一看就是个不要命的主。
如果能用钱打发,那再好不过了。
命肯定比钱重要。
可这几个男人分明是有备而来,为首的那个大块头笑笑,“男未婚女未嫁,追求也没有什么错。”
他这话已经表明了态度。
会追求崔秀。
崔秀仿佛吃了屎一样,整个人的脸色不咋好看。wwω.ЪiqíΚù.ИěT
她不是一个喜欢被太多异性关注的人。
她要的要么是当朋友,要么是当合作伙伴,要么大家只做仇人。
腻腻歪歪的没啥意思。
崔秀没有说话,脸上的表情已经不好看了。
旁边的大块头端起了啤酒杯,“美丽的女士碰一个?”
语调虽然是反问,可他的态度却很坚决。
有人想要抢着喝,这个人自然是黄振耀。
黄振耀还没开口,对方的手直接伸了过来。
看这架势似乎要给他捏断。
崔秀眼疾手快,一把握住了他的手腕,“先生,喝不喝酒全凭我的心情,没必要为难我哥哥,如果你想要与我过招,那咱们两个去外面,我正好手脚有点痒了。”
崔秀明白了一件事,这些人不管你如何态度,终究会想方设法与你搭讪。
大块头没想到崔秀的手劲儿这么大。
“美丽的女士,你这样抓着一个男人的手不太好吧?”
“习惯了,你不知道我这人呀,有一个坏毛病,平常手特别痒,痒的时候我就会找一个木头,然后用力一捏,就像这样。”崔秀收回了手,抓起旁边的杯子。
面带笑容一捏。
那个杯子在她的手下就跟纸一样。
直接被捏的粉碎。
大块头吓了一跳,“这位美丽的女士,你这癖好让人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