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是一间女修道院的高墙。
那个老女人像秃鹫一样地盯着自己的公文包,那里面放着刚发下的工资。
“200有央币,先生,只要200有央币,喏,你就可以下去里面的地窖,你想干什么都行。我什么也看不见,听不见,什么也不知道。你可以为所欲为,你懂的——想做什么都可以。”
那时的休斯鬼使神差的把自己发下来200有央币交给了老女人,接着他意识迷离的走进了地下通道,里面很黑,只有一盏煤油灯照亮了一堵石膏墙的一小块地方,其他地方显得更加昏暗,除此之外他什么也看不见,只闻到老鼠和尘土的味道。….休斯被带进了一间卧室,一间宽敞华丽的卧室,从天花板到地板都涂成了粉红的颜色,他的视野被这暧昧迷离的色彩给侵蚀了。
到处都是暧昧的粉红色,诱惑,却让人感觉不那么真实,那种粉红色沉重得令人窒息,似乎光线是从盛着鲜血的玻璃碗里透出来的。
卧室的一角摆着一张方形的大床,被褥也是粉红色的,上面躺着一个女孩,穿着一袭白色天鹅绒裙子,在看到休斯进来,她缩成一团,想把膝盖藏在短短的裙摆下面。
“客人,你只需要记住,不要弄坏她就行,其他的我们都随你。”老女人说完这句话就离开了。
休斯吞咽了一下口水,他缓慢的向前走,接着步频越了越快,他一步跨到床边,女孩下意识地惊恐地叫出声,对方想躲开他,但他却青筋暴跳的掐住了她的喉咙,她拼命挣扎,开始大声求饶,但他紧紧地掐着她,把她的头往后扳,俯视着她的脸。
恐惧而又绝望。
暴力——这就是谓暴力啊!
那种战栗的感觉,一半是恐惧而另一半是快乐,在那时流遍了休斯的全身,因为可以发泄自己的不快,又拥有高人一等的权力,又可以控制人跟世间万物,永远没有烦恼,既刺激爽快又“无罪”!
!
休斯那一刻发狂了。
人类的快乐是多么贫乏而令人失望!
一秒钟的心醉神迷却使得休斯·罗宾如痴如醉,他钟爱这种感觉。
“对于燕子巷口的杂碎来说,那些姑娘是宝贵的“商品”,谁要杀了她们,那么就只有两条路可以做——要么被灌进水泥里面沉海,要么支付一笔高昂的费用。”
冰冷的话语把休斯·罗宾从恍忽中唤醒,他瞧见了金发青年继续的掏出一张张文档放在自己面前。
这些文档是夏修特意从斯德哥尔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