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一探而走(2 / 3)

披风在天空飘荡,整头狼像一个红色的战神,要将天空都染成血液的颜色。

在这一个猛烈的助推之下,红狼几乎是瞬间飞跃至了林玖的头顶。

而后,从林玖的头顶扑了下来!

一股极度炽热与爆裂的利爪,就这样以划破天际的速度朝着林玖的天灵盖一掌扣来!

砰!

在最后时刻,林玖手中金鳞投机者之刃险之又险的弹出,正面扛住了红狼的狼爪。

一经接住,林玖就微微惊骇。

好强的侵蚀之力!

以至于,林玖都忍不住对之前的小白狐狸高看了一眼。

居然能在这样的爪子下支撑那么久?

要知道,自己可没有直接受击,而是在金鳞投机者之刃的帮助下正面扛住了攻击。M.

即便如此,未知属性的炽烈侵蚀仍然为自己源源不断制造着痛苦。

就像是一锅沸水刚刚煮开,而自己将手放在了锅顶蒸汽上一样。

肖肖三阶进化后的变化第一次启到了作用。

金鳞投机者之刃的覆盖率大范围增加,在使用之时,更多的金色区域如同手套一样覆盖了林玖的手部。

也就是说,除开最初的接触,后期再无被灼烧的感觉。

就像是拿东西被开水烫了一下,之后把握了姿势,然后就好了。

一击未能得手,红狼自是不如意。

它此时也终于认清楚了这个来犯的渺小生灵究竟为何。

人族!

人族确实是个麻烦的种族,有时候甚至搞的它们心态爆炸。

但人类强就强在,他们的战术能力很强,能召唤出千奇百怪愿意为他们战斗的宠兽。

可……眼下这个人类居然凭自己的身体力量扛住了自己的攻击?

这更是一份比中了魅惑更难以忍受的奇耻大辱!

尤其这人类小子骑着宠兽遍地跑,那头蠢羊居然从始至终不曾看上自己一眼!

奇耻大辱,奇耻大辱!

林玖又何尝不惊。

这短短的一记碰撞当中,他也得到了一个堪称惊骇的答案。

打不过!

或者说,除了三宠齐出,或者肖肖的攻速叠加到了某个以很长计的时间单位下,是绝对不可能击败这头狼的!

而且以这头狼狂暴的攻击力,非人的速度和恐怖的侵蚀性,无论自己还是肖肖,在叠加到无敌之前都有被重创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