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算了吧,简柔有她自己的事情要忙,我们就别耽误她的时间了吧。”
“再说了,简柔一个单身狗,肯定不愿意跟咱们两个一起吃饭。”
简柔也连忙点头:
“对对对,我……我不太想……”
凌御瑾眯起眸子,有些疑惑地扫了简柔一眼,又看了简絮一眼:
“我说了算,今晚简柔就留在家里吃饭。”
说完,他招手喊来管家:
“加一把椅子一副碗筷。”
管家连忙嗯了一声,差人搬着椅子过来了。
简柔无奈,只能安静地坐到椅子上,和简絮凌御瑾一起吃晚餐。
席间,凌御瑾热情地将一块羊肉夹起来放到简柔的盘子里:
“我记得你以前在孤儿院,最喜欢吃羊肉了,还喜欢啃羊骨头。”
因为失去了最近六七年的记忆,所以现在的凌御瑾,对以前的记忆记得更清晰了。
他记得,当初他在孤儿院里面,不但认识了喜欢穿红衣服的小女孩简絮,还认识了小女孩身边的小跟班简柔。
只不过,那个时候在孤儿院里面,她们都不是现在的名字。
孤儿院的孩子太多,阿姨们懒得起名字,就给孩子们编了号,那个时候,简柔和简絮的名字,还都是数字。
那个时候,简絮的编号是9,简柔的编号是12。
凌御瑾还记得,编号12的小女孩骨瘦如柴,却特别喜欢吃羊肉,还喜欢啃骨头。
看她可怜兮兮的,他就在跟小9许下承诺说自己长大后一定回来找她的同时,让小9将瘦小的小12也一并带走。
可让凌御瑾没想到的是,当他将羊肉放到了简柔的碗里的时候,简柔却面露难色地看了简絮一眼。
“那个,凌大少,您可能记错了……”
她咬唇,将碗里的羊肉夹起来,放到了简絮的碗里:
“喜欢吃羊肉和啃羊骨头的……”
“是我姐姐。”
女人的话,让桌上的另外两个人,脸色瞬间都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