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六章 出差(3 / 3)

出行的路上,李然才从韩婷的嘴里知道了这个真实案例的情况。x33

主人公叫勇哥,四十多岁。

勇哥十年多前开始做“**用品”生意,一度生意做的不小。

只不过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一场急性病症降临在了勇哥的身上。

癌症,不生不死,靠药来维持。

本来好好的一个家,硬是让高昂的药费给拖的“妻离子散”。

也是一个意外机会,勇哥知道了自己吃的药,在阿三国那里药店的价格,只有国内三十分之一。

而药效基本一致。

能吃便宜的,谁吃贵的?

所以勇哥就借着以前的关系,从那里“运了”几个疗程的药,自己服用。

人在绝望的时候,总是希望能有一个人能跟自己共度苦难。

勇哥得病初期,也认识了一些与自己相似的病人。

这些人的情况,勇哥可是再清楚不过。

有了这份药,勇哥看不得其它人因为没钱在病中苦熬。

所以“义务”的帮着几个熟人带了一些药回来。

万事万物总是有平衡的。

勇哥这里买药便宜了,那药品厂家绝对就是吃了亏。

再加上勇哥也没有想到只是自己吃点药,还能犯法。

就这么样,在药厂的申诉下,勇哥以走私“巨额”药品,被依法抓了起来。

因为勇哥的身体情况,暂时得以监视住所,没有入狱。

这是国内第一例个人走私药品案。

从调查到结束,整整用了近半年的时间,才宣判了勇哥的结果。

因为勇哥没有主观意义上的走私倒卖,又因为生命权的不可抗力。

宣判勇哥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一年。

后来又上诉,最终得以无罪释放。

这件事情算是告一段落。

因为种种原因,这个案子没有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只在当地有了一些讨论。

韩婷也是特意查找,才了解了这个案子。

内容与李然剧本相似,然后法院也有了一个经得起核查的判例。

只要与这个勇哥签一份授权,李然的剧本就能从“创作”类,转变成“改编”。

过审的难度,一下子就容易很多。

算是这半年的辛苦,总算有了一个美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