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毛毡什么的也可以用于保暖,但是毛毡有两个缺点却注定了不能变成衣物,随身穿着,一个是因为粗,另外一个是因为重。
但是如果纺成了毛线,再编织成衣,这两个方面的问题也就自然解决了。
现在斐潜的想法,在没有棉花之前,先搞出编织毛线衣来顶一顶,这个想法虽然好,但是也要有原材料啊!
连毛都没有,还谈个什么毛线啊?
牛毛也有,但是太粗了,不太适合,至于猪毛,抱歉……
所以最合适的毛,便只能是出产在羊身上。
然而对于斐潜来说,如果只是给自己个十几个人,或是一两百个人搞点羊毛衣,现在采购收拾一些周边於扶罗和里那古的蓄养的羊身上的羊毛,多少也还是够的,但是如果要扩大的几千人,原材料就多少显得不足了。
有困难怎么办?
找警察叔叔啊,哦,不对,找隔壁老王啊,嗯,还是不对,要找隔壁老步啊……
步度根现在所辖的鲜卑集团,现在就是在云中至雁门一带,大大小小的部落近百个,牛羊什么的就更是不可计数了。
若是能够将步度根的部落吞下一部分,这些羊毛什么的自然也就有了。
不过这件事情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
可是问题是,现在鲜卑步度根的大腿比斐潜的要粗一些,要收拾步度根,现在难度还有些大,不过同样幸运的是,步度根还需要防着一点隔壁的老柯同志,没把斐潜这一根小豆芽当成多大的一盘菜。
不过这也是暂时的,随着於扶罗重返美稷,迟早是要和鲜卑进行接壤的,况且之前收拾完了步度根派来的大当户,难道步度根就会善罢甘休?
“跟着单于去晃荡了一圈,元直感觉怎么样?”斐潜又给徐庶和枣祗倒酒,这天气,能喝口热乎的小酒,看城头飞雪,倒也是一番惬意。
要动手开战了,难道作为谋士便是两眼抹黑,只是坐在大本营凭空想象?
徐庶自然不愿意做这样的谋士,因此这一次於扶罗带着部队北上游行,徐庶就跟着去了,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实地能够看一看。
“有机可乘。”徐庶略微做了一个结论,然后继续说道,“匈奴以强横立族,亦已强横败亡。大小部落,仅有少数血缘相连,其余均为武力胁迫,不得不从,王庭若败,则分崩如散沙……”
匈奴的成分非常的复杂,复杂到连他们自己都整理不清楚的地步。匈奴是个由很多小部落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