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八一五 费县之战(13)(3 / 5)

第一氏族 我是蓬蒿人 1865 字 2022-11-16

累又无奈,连说话的兴致都已失去。

在军伍沉浮多年,什么样的战士他没见过?

自己的队伍打到这份上了还在力战,战阵还没有崩溃,王森自己都觉得是个奇迹,放在任何时候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但跟反抗军一比就不能不相形见绌。

这群不要命的疯子他是真的没碰到过。

大丈夫沙场征战,最高上的追求是保家卫国,但杨延广成为吴王不久,且吴国只是王国不是帝国,天下之主依然是赵北望,晋军才是皇朝王师,要保家卫国该为朝廷效力才是。

其次无非是求个建功立业、富贵显赫、封妻荫子。但那是将校们的追求,王森、王小林这种在军中没有背景的低级军官,死上十个也不会有一个真正出人头地。

想建功立业的普通战士,都是刚进军伍的愣头青,哪个老卒会把这个当回事?太不现实了。

再次,那就是战争期间攻城掠地后,四处劫掠大发横财,给家中大捞一笔,让自己的日子过得好一些,这是最实际的。若能立下一点功劳,混个低级军官当当,让家人衣食无忧,那就算非常幸运。

最后,当兵吃粮而已。

也就是混口饭吃。

这些追求中,哪一条值得把命搭上?命都没有了,还有什么富贵、好日子可言?将士战死在沙场,那都是被逼无奈、迫不得已。

要说为了保家卫国不顾生死,还有那么点可能。

可眼下大家是在中原异地征战,身后不是家乡不是妻子,输了又如何?大伙儿面对的又不是异族胡人,那么拼命干什么?

“老爹!”王小林眼看前面的小战阵被攻破,连忙喊了王森一声,握紧长刀迎了上去。

嘭,一刀砍在王小林举起的长刀上,钱小成感觉自己手臂一痛,那不是对方的格挡多么有力,纯粹是手臂太过劳累。

面色如铁的钱小成没有任何神情变化,举起长刀立马再度斩了下去。

打到现在,钱小成意识已经累得有些模糊,战斗完全是本能,反应基本靠训练、厮杀形成的习惯。

能够坚持下来,是因为脑海中始终有一份信念。这份信念,叫作保家卫国。

更准确地说,是保卫家园。

“**的吴贼,想要抢我家刚分下来的田......**的吴贼,想抢我家刚攒下的粮食......**的吴贼,想在我家乡当狗地主,想骑在我们头上......我砍死你们,砍死你们!”

双目发直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