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成也并不苛刻。
大致分成就是:苏墨75,经纪公司(由liya组建,一切费用由liya承担)15,经纪人:liya10。
可以说,这是娱乐圈绝对良心的艺人合同了。
但是,合约期限50年,且合同期间所有音乐版权归经纪公司所有。
这一条可就相当霸道了。
不得不说,牛掰的经纪人,玩的套路,永远是绝大多数艺人意想不到的。
“这合同,我不喜欢。”
苏墨直接将合同放回茶几上,望向了liya。
“那,谈谈。”
liya嫣然一笑,颇有些妩媚动人。
可下一秒。
苏墨却感觉到头皮发麻!
“首先,说一下你的rap,你目前出了四首单曲,成绩都很惊人,吸引了大量的粉丝,但,你连专属于自己的v都没有,简直就是败笔!
你每首rap的出现,都给人们带来了惊喜,但这个惊喜,根本没有让你的rap发挥到自身的极致,你做的事,属于事倍功半,完全就是在浪费自己的天赋!
还有你rap的态度……
我们就从你在《巅峰说唱》里的第一首rap《电梯战神》来说,你为宝石写的……
这一点我很质疑。
我分析过,你可能是觉得自己的影响力不够,所以才会假借影响力较强的宝石作为依托,可你这样做的结果是,
歌火,宝石火,而你,就像个跟追随着,粉丝,推崇者,跟屁虫,
我不知道这首歌出来后,宝石也好,马思莼也好,他们为什么会极力推崇你,但你这个做法,完全是在成就别人,而你自己后期的宣传,完全是在滥用人情,
欠下的人情,总是要还的,无论是在任何行业……
而,娱乐圈的人情,恰恰是最难还的。”
“咱们再说说你的第二首rap《带着梦想飞》,这首歌唱的场合就是个大问题,你台上的表现,差评!
面对大鬼的态度,差到抠脚!
身为一个rapper,面对挑衅上门的大鬼,你竟然还跟他玩柔情的套路。
如果你以后想在rapper圈里混,你最后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如果没有之后的那首《以父之名》,别说让我来见你,我听到你的名字都想踹你两脚!
……”
此刻的li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