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一行十几人,日夜兼程地赶路,一口气走了二十多天,周围的景色越来越荒凉,人烟也越来越稀少。
京城的繁华,江南的婉约,在漠北的苍凉和无垠面前,似乎都有些不够看了。
“将军,此处距离漠北府城大约还有三日路程,一路上都颇为荒凉,咱们想要住店投宿怕是不能了。”李文昌有些担忧地道:“漠北气候与京城大不相同,这里风硬雪大,气候也低,怕是要吃些苦头了。”
不等李念说话,就听李青雁道:“吃苦头怕什么,我们这一路也不是没有吃过苦头,在野外扎营夜宿也是有的。”ωωw.
他不觉得夜宿辛苦,反而觉得很有意思,点燃一大堆篝火,能吃热食,能喝热汤。运气好时,还能打些野鸡,兔子改善生活,这可比住店有意思多了。
李青雁是个孩子,大家都特别照顾他,有吃的让他先吃,让他睡马车,用最厚的毯被。不用担心吃和睡的问题,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他当然觉得不苦。
李文昌苦笑着摇了摇头,指着眼前一望无际的戈壁滩道:“要只是荒芜倒也罢了,最要命的是野狼和马匪。”
“狼?”李青雁最怕的就是狼,狼这种动物,成群结队,又凶又猾,而且很记仇,要是被狼群盯上,他们这些人还真就危险了。
至于马匪,被李青雁自动忽略掉了,马匪也是人,人有什么好怕的。
“青雁,别胡闹。”李念催促他到马车上休息,和李文昌商量起后面的事情来。
李青雁闷闷不乐地爬到马车里,对喝茶的李蛮儿抱怨,“大姐姐,你说他们大人脑袋里想的是什么,这里明明宽阔得很,一望无际的,不管是狼还是人都藏不住身形,有什么可怕的。”
李蛮儿没搭理他,他却越说越来劲儿,“以前我和父亲在任上,也见过悍匪,那些人功夫也不怎么样,个个胆小如鼠,一见我爹就扔下武器投降了。”
李蛮儿听不下去了,教训他道:“你爹在外戍边多年,骁勇善战,身经百战;李副将跟着我父亲南征北战,不知道见过多少阵仗,杀过多少贼寇。他们二人经验丰富,无论是杀敌还是防御,亦或是急行军,都是军中翘楚,你一个黄口小儿,哪儿来的勇气去质疑他们的决策?”
李青雁气得像只青蛙一样,“你又知道了?我好歹还和父亲出过远门,见识过他杀贼寇的样子,大姐姐久在深闺,怕是连血都没见过。一会儿要是真的见到了狼,大姐姐可不要害怕,你放心,我会保护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