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半个月时间过去了,张凌阳的圣旨也终于到达了广州。
像广东市舶司这么严重的官商勾结的走私案,其实根本就不用再细审,按照张凌阳的意思,但凡受贿超过十万两以上的官吏,以及那些行贿的商家,悉数被问斩。
即便是李美人的堂兄李涯也不能幸免。
不过与其他犯官判处不同的是,李涯虽然被问斩,其家眷还是被赦免了。
毕竟怎么说也是张凌阳拐着弯的亲戚,如果如同其他审判结果如同其他犯官那般,家中女眷全被充入教坊司,男丁被发配至西伯利亚,张凌阳还是做不来的。
至于广东巡抚泰恩的三子泰陵,则是被凌迟处死,而泰恩本人也被张凌阳下旨,恩准其告老还乡。
泰恩本人虽然没有犯什么罪,甚至可以说自己完全是受了无妄之灾,可终究有督导不严之罪。
无论是对其家人还是对自己管辖的地区。
古人都说齐家治国平天下,在张凌阳看来,也是有一定的道理在内的。
如果自己家宅都不宁的话,又如何治理国家?
就如同泰恩一般,十年前江西的那场风波,泰恩并未从中汲取教训,这才导致了今日之事的发生。
不同的是,十年前是泰恩的便宜小舅子打着他的旗号胡作非为,今天是他自己的亲生儿子想要置他于死地。
从这其中可有看出一点来,那就是泰恩府上的家教根本就不合格。
甚至,因此此时,张凌阳又在《大周律例》上多加了一条,那就是但凡官吏家属有不法之事,该官吏无论知情与否,均要受到惩罚。轻者贬黜,重则罢官,如果是明知家人有不法行为而隐瞒不报者,与犯人同罪论处。
该条例一经颁布,可是惊吓住了大周各地的官吏。
凡是为官之人,谁都不敢保证自己的家人没有做过不法之事。
即便是六部九卿这样的大佬,也同样不敢保证。
这些为官做宦者,谁不是家大业大?
就好比内阁首辅郑永基,虽然其膝下只有两子一女,可郑永基一族却足足有十八房族人。
如果郑永基的族人犯法之后求到郑永基面前,你说郑永基是袒护呢?还是回避呢?
袒护的话,结果很明显,与犯人同罪论处。
可如果选择报官的话,别人可能在表面上会赞赏郑永基大义灭亲的举动,可背地里不定怎么说呢?
所以说,大义灭亲也不是那么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