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民谣,不是因为民谣有逼格,是因为民谣的旋律,民谣那诗一般的歌词,总能击中自己柔软的内心。
他幻想着,自己可以像那些民谣歌手一样,背起吉他,浪迹天涯,唱歌,旅行,活得像首诗。
然而幻想,毕竟只是幻想。
前世,他将幻想埋藏心底,踏实工作,陪伴父母,相亲,准备结婚。
命运的轮盘在他相亲的路上,出现了变故。
一个三四岁的男孩跑到马路中央,李云下意识的抱起男孩,丢在路边。
巨大的撞击声响过,李云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胸膛流出汩汩的鲜血,倒在了地上。
下一秒,他便出现在这里,穿越到了一个年轻流浪汉身上。
这个只有十八九岁的流浪汉,无家务室,长相帅气,身上除了身份证,一无所有。
不过,这意味着,李云可以为自己而活。
为自己浪迹天涯,为自己,唱自己喜欢的歌。筆趣庫
所以李云坚定的唱起了民谣,哪怕没有人听,哪怕会饿几顿肚子。
在唱孙大剩时,一个三十来岁,西装革履的青年停在李云身边,他的领带有点歪,一脸的疲惫与沧桑。
一曲唱罢,西装青年轻轻擦拭眼角,有泪划过。
“哥们,你这是自己唱的吗?这歌,唉……”
说着,西装青年转身离开了。
李云微笑,自顾自的唱着。
不一会儿,西装青年回来了,拎着四瓶啤酒,一袋炸鸡。
“哥们,歇会儿吧,看你一天没怎么吃饭,咱哥俩唠唠。”
两人席地而坐,在这喧哗街道的角落里,喝着廉价的啤酒,吃着炸鸡。
李云心满意足。
这一晚,李云唱了多少次孙大剩,自己都数不清了。他只记得,西装青年不停的让他唱,他唱着,西装青年哭着,呐喊着。
“去**梦想!”
“去**英雄!”
“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