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7章 阶层和奴隶制度(2 / 3)

被买卖的丫鬟连做主的自由也没有。

买卖人口,在封建社会是被默许的行为,不过买卖人口跟拐卖是不同的,所以历朝历代对于人口买卖的交易都有相关的规定。

例如《唐律疏议》中所述,除和卖外(即自愿被卖),抢夺、诱骗人口的均属于犯罪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如果被卖者是10岁以下的,即便是自愿被卖,也按抢夺、诱骗认定。

而且在各个朝代,人口买卖不但有相关的一套程序,还有专门贩售的场所,李南当年在东京城也是买到了一大批的流民,作为自己的班底。

中华帝国初建,所以很远源自于以前的习俗和法律,并没有全盘的跟后世接轨,赌博、青楼和人口买卖都属于此列。

赌博和青楼行业跟人类的本能欲望相连,不要说是这个时代,就算是多少年以后,无论是发达还是不发达的国家,都没有可以完全禁止的可能。

而人口买卖暂时也很难完全禁止,因为帝国内的大部分汉人富户家中,或多或少的都有奴仆的存在,一旦强制颁布执行相关的法律,极可能会造成国内根基的动摇,更何况周边还有金国和西夏在虎视眈眈。

除了奴隶这个大问题之外,让李南忧心的还有种姓制度。

根据多科特和瓦里斯等人展开的调查,帝国内部现在也自然的出现了数个阶层。

首先第一阶层,就是岭南和中南半岛的百姓和长江以南地区的汉民。

原本属于宋境广南西路、交趾、占城和大理地区的百姓,属于帝国的第一批居民,帝国各大集团军的士兵和将领开始的时候都出自这几个地方,所以他们具有我才是帝国子民的优越感。

跟这些人同一层次的人就是长江以南,很早就被帝国攻占下来的宋境百姓,以汉民居多,他们跟帝国皇帝同宗同祖,也在国家向外扩张变强的时期,一直在全力支持着李南和这个帝国。

第二个阶层就是长江以北,黄河以南的汉族百姓,他们加入帝国时间稍稍晚了一些,很多流离失所的百姓还被迁徙到了其他地区,所以受到了第一阶层的歧视,但并不是很严重。

第三和阶层是帝国新进攻占下黄河以北的所有地区的百姓,这些人目前刚刚开始融入帝国,黄河以南的帝国百姓都称他们为北方蛮子。

第四阶层的就是经过劳工营的改造后,重新获得自由的那批人。

他们开始的时候都是帝国的士兵,经过三年到五年在劳工营的劳动改造,获得了帝国的赦免,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