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一个人处理全天下的军政事务,精力是无法承受的,必须有一个承上启下的部门来承担大多数繁琐事务,皇帝抓的是大方向和机要大事,兵部尚书可以作为内阁的一员参加,军政也要相互沟通。”
“第二个建议,把司法衙门和地方政务完全剥离,不要让那些不通刑事的文官审理案件,他们只要把民政处理好即可,免得他们分心,也最大程度的避免出现冤假错案。”
“在大明各地的县衙、州衙和府衙,设立三个等级的地方法庭,专门负责本地各种案件的审判,提刑按察使司负责一省的司法事务,刑部掌舵,由御史台和大理寺监督。”
“案犯不服判决,给予上诉的权力,一级一级的申诉,皇上最后裁决,为此可以成立专门的司法大学,学习《大明律》,由各地的审案高手和三法司的高官负责教授。”林潇宸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