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 终于,混出来了(2 / 4)

用女朋友去做这种事,锥子当然不是个好东西,但这一行又有谁是好东西呢?

摸着这柄重新锻造好的开山刀,锥子喃喃地说:“希望能对大飞有所帮助吧”

锥子把刀给了大飞以后,大飞果然挺喜欢的,那叫一个爱不释手。

然后当天晚上就失踪了,怎么联系都联系不上。

锥子哭笑不得,知道大飞又“闯一番天地”去了,毕竟大飞也是个要脸的人,老拖大家后腿也不好意思啊,总是心心念念要去外面闯荡一番。但锥子还是不太放心大飞,毕竟我把大权都交给锥子了,他就有义务保证每一个人平平安安。

大家都很安分,就大飞喜欢跳来跳去。

只好撒出人去,到各个大大小小的势力里找,看看大飞这家伙到底去哪混了。

别说,还真找到了,在血拼组。

血拼组,锥子有点印象,知道血拼组的组长李子健是我的债主之一。

大飞怎么跑到那里去了?

再一问,更让锥子吃惊,大飞竟然混成了副组长!

嚯,血拼组在蓉城也是小有名气,拥有着上百名的成员,大飞这是走**运了吗,怎么在血拼组混成副组长、仅次于李子健之下的?

再一打听,锥子终于了然。

原来,这个李子健也是外地人,来自津门,拥有着津门混混的特殊习气什么习气呢,就是喜欢自虐。有那么一段时间,大概民国的时候吧,津门的混混好勇斗狠,和别地的规矩不太一样,别地都是拳头底下见真章,谁的拳头硬谁当老大,但是津门的人有另外一套法子。

打个比方,他们想去某个饭店里抽水钱,走进去后也不说话,直接拿刀在自己胳膊上剌一下,就见血哗哗地流,也不包扎、也不叫疼,就坐在那一声不响,其他客人吓得都逃走了,老板缩在后厨不肯出来。

老板一刻不出来,这个人也坐在饭店不走,任凭胳膊上的血哗哗往外冒,流成小溪、流成小河。

他还谈笑风生,一边敲桌一边哼着小曲儿。

直到老板扛不住了,总不能真就看着人死在这吧,那这生意还做不做了?看到对方没有走的意思,只能匆匆出去一抱拳,说壮士,从此小店赚得就有你的一份。

这就算是成了。

或者去赌场里,跟看场子的说:“我要吃一份。”

看场子的摆摆手,出来几个大汉,围着这人一阵拳打脚踢,正面打完打反面,反面打完打侧面,有时候棍棒也一起上,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