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的书,那里面有不少法律方面的书,在南美各国法律差不多就是一个笑话,他们颁布法律,但从未得到真正遵守。
但是对于英国人却不一样。英国之所以发达并不仅仅只是因为英国的工业。英国人还会把所有的事情都归纳于法律的范畴之内去解决,在其他的列强们用全力去解决殖民地的问题,是英国人却在用法律统治殖民地。
如果这件事情不符合法律的范畴,那么最简单的办法是什么呢?
当然就是修改法律了。这就是作为统治者的特权。这正是英国和其他列强之间最大的区别。M.
“颁布法律?”
钱德山的的眉头微挑。
“是的,如果我们想让一件事合法起来,那么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颁布一条法律的,就像英国人在澳大利亚一样,为了将土著民的后代转换为白人。他们采取了一系列强硬的手段,首先制定法律让自己的行为合法化,合法地带走原著名的孩子,例如在维多利亚推出的《维多利亚州原住民保护法》就是要求把澳洲土著和混血儿全部带走加以改造,把他们带到白人家庭里教育改造!你看这种官方抢孩子的活动,如果没有颁布《保护法》,那么就是违法,可因为他们颁布了法律,也就变成了合法的行为。”
尽管英国佬犯下的罪简直是罄竹难书,但是不得说,英国人既当**又立牌坊的这一套用的确实不错啊。
你看……合乎法律啊!至少符合当时的法律。
进入到白人家庭后,那些孩子的生活会幸福吗?他们被强制学习所谓的先进文化,学习白人的价值观,在白人家庭一切的土著文化将被禁止,饮食、土著语等等将被全面扼杀,他们只能说英语,如果不遵守那么一顿暴打、虐待犹如家常便饭。
一天、两天、三年、五年,久而久之等到孩子长大了他也就忘记自己曾经是一名土著了。
就这样原住民已经被洗脑成为了心理白人,但是由于肤色的存在,白人依旧歧视他们,所以无论他们英语说的多好,终究难登大雅之堂,永远享受不到公平的教育、医疗,男的土著孩子长大后就成为苦力,女的长大后就成为了女佣,许多女孩被嫁给那些从英国刚刚移民到澳大利亚的穷光蛋,为那些本来娶不到老婆的穷光蛋们生儿育女。而土著男孩呢?不过就是殖民地建设的耗材而已,最后还会因为无法繁衍后代而消失于历史的长河中。
这就是白人们所谓的“先进性”,其实就是所谓的“人种同化”而已!
只不过人家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