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夜间行凶(1 / 1)

“万亦,郑希要走了,咱们一起去搓一顿呗。”

万亦是被这群人叫醒的,而理由令人无语。

你们一帮人认识这才勉勉强强一个月吧,怎么就连欢送宴都整起来了。

当然,这些话都是分身说的,和万亦无关。

“谁付钱?”万亦抬了抬眼睛,一点兴趣都没有。

“我请客。”郑希翻了个白眼。

“老板大气。”万亦顿时又有兴趣了,露出一张笑脸道。

“切。”郑希不屑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

无利不起早,这大概就是目前所有知道万亦的人给他的一个标签。

仿佛不能带给他一些好处的东西他几乎都懒得在乎一样,整个人没有一丝一毫的浪漫情调与仪式感。

不是说不能这样,而是令人感觉他就不像是正常和平的现代社会能培养出来的人。

万亦不在乎别人的评价,如果有什么不满,那只要抓去关个几年,后续的各种折磨暂且就不说了,每天只让你在一个固定的房间吃固定的饭,除此外所有可能的娱乐活动都要自己偷偷争取,而且顶多就是能给你本书看看的程度。

仅仅是这种生活就足以改变一个人。

万亦知道自己和过去相比无疑是有着很大的变化,但这只是在遍体凌伤之后的亡羊补牢。htTΡδ://WwW.ЪǐQiKǔ.йēT

不过这也不代表他完全不会与人相处。

至少,如果万亦单纯只是一个冷漠的人,那么这群室友也就不会想到吃饭的时候叫他一起了。

六个人一起去到了流民商业区。

万亦还是经常来这里的,有钱之后他有事没事就喜欢混迹在这里的小吃街上,这里的好东西几乎被他吃遍了。

不过在腻了之后来往频率也显著减少。这让万亦认识到自己并不是所谓的吃货。

至于其他看着消费更高的店,万亦都没有去过。

但是六人聚餐,其他人显然都不打算吃路边摊,最后选择了一家装潢看着不错的饭店,挑了张大桌子坐下。

菜色确实多样,这种饭局万亦也有种久违的感觉。

“有吗?骗骗哥们可以,不要骗自己啊。”立刻就有分身跳出来说道。

“是啊,你十岁之后连年夜饭都没吃过了。”

“久违是挺久违的,十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