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自己身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是为了选择陈青山而生(3 / 3)

口,伸出一只白嫩小手,接了几滴雨滴,冰凉凉的,带走了六月初刚升起的一丝暑气。

雨滴沿着她的手纹汇聚在她手心中,形成浅浅一汪雨泉。

晶莹莹的,如同流动的水晶。

李青雀献媚似的将这一汪雨泉捧到陈青山眼前。

“青山哥,好看吗?”

不过雨水罢了,透明无味,稀疏平常,哪里来的好看不好看?

只不过在你手心,便胜过世间万万。

陈青山低头,对着李青雀手里轻啄一口,灿烂笑道:“好看到不能再好看了。”

一下,李青雀脸便胜过落日晚霞,耳根滚烫。

将只剩一半的雨泉收回,伸出小雀舌,跟小猫喝水一样轻轻舔了一口。

原来,雨水竟是这般甘甜。

**!脏不脏。

陈青山宠溺揉了揉李青雀的小脑袋,取出塞在车**里的雨披。

唰啦一甩,皱得不成雨披样。

将雨披按在自己身上,用手掌一点点压平,虽然不能崭新如初,但好歹比刚取出时好看了不少。

穿戴在身上后,陈青山骑上车,李青雀也坐上了后座,将雨披套在自己身上。

而后迫不及待地抱上了陈青山的腰肢。

叮咛一声车铃响起。

银白的车轮毂哗哗转动起来。

两人一车,往白河一中方向骑去。

细雨打在雨披上,如同大珠小珠落玉盘。

李青雀抱着陈青山,小脸紧贴他的后背,鼻子一抽一嗅,就跟一只秋天找坚果的小松鼠一样。

青山哥的身上有一种味道,让她迷醉。

生物老师曾说起过人生理上的一个特点,在你非常爱一个人的时候,就能在他身上闻到一种味道,在生物学上,这种味道有一个专业名词,叫弗洛蒙。

当对方身上的弗洛蒙,正好戳中了你嗅觉中微小的角落时,就证明你的基因选择了他。

果然,自己身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是为了选择陈青山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