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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健彻底的懵了。
他就是南方某小服装厂的打工仔,充其量就是脑子好使了些,对服装设计很感兴趣,并被老板赏识,当做了技术人员来培养罢了。
怎么这个把他救了的李老板,看他的眼神怎么特像疯狗,看到了肉骨头?
绿油油的好吓人——
不但给他开出月薪五百的高薪,而且还保证他和铃铛,能成为幸福美满的一对儿!
“难道这个李老板,喜欢男人?”
马健心中一动,顾不上全身疼痛,下意识的反手捂住了**。
嗯?
这是几个意思?
你老婆的——
李东方看到马健这个动作后,先是愣了下,随即明白。
他暗骂了句后,干咳一声:“兄弟,我们去外面走走?你还能走路吧?来,我扶你。”
“啊,我不去!”
马健第一反应,就是拒绝李东方让他外出走走的邀请。
他是真怕李东方,会趁机把他拖进小黑屋里,逼着他做点什么。
李东方立即翻脸:“咋,给脸不要脸是吧?”
马健——
看了眼快步跑进村部的几个特勤,又看了看还在向路雪哭诉的铃铛,李东方冷笑:“现在你也知道了,我刚定了条村规。外庄人敢来李家村闹事,先揍个半死,才问怎么回事。”
说到这儿,李东方又看了眼,被麻袋等人按在凳子上的马青等人。
再揍,我就要死了。
就算死不了,胳膊腿的也得断。
虽说被他——
两害选其轻!
马健心里一哆嗦,赶紧强笑着:“那就出去,走走。我自己,能走的。”
村部大院内。
李东方站在了院子中间。
看出他没有去小黑屋的意思后,马健松了口气。
李东方叼着烟,问:“说说吧,你和铃铛是怎么回事。”
铃铛在向路雪哭诉事情的缘由时,李东方的全部心思,都用在了马健身上,没听到。
其实——
马健和铃铛的事,说起来很狗血。
但在这个年代,很正常。
铃铛家的条件不好,父母是一对药罐子,还有一个哥哥。
他哥到了男大当婚的时候,家里依旧是破屋子露天,别说找媳妇了,就连母猪都懒得多看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