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大圈子和大用处(4 / 6)

墨桑 闲听落花 2252 字 4个月前

腊肉、青蒜和白菜都是洗好的,切切就能炒,也就是个蒸饭的功夫,菜也齐了。

李桑柔先盛了碗饭,铺上腊肉青蒜和酸白菜,端给陆贺朋。

陆贺朋接过,示意老左,“我看你别啃这凉包子了,跟我们吃点儿算了。”

“这怎么好。”老左舌头打结,含糊推辞。

“给老左盛碗,老左饭量不大,跟我这差不多就行。”陆贺朋一边吩咐李桑柔,一边从老左手里拿过那两只凉包子。

林飒问明白了,这心情就好起来了,下午就开始和几个和她一样骑着**护卫搭话,中间还表演了一回百步穿杨,博得一片叫好声。

护卫头儿老许见林飒确实是真功夫,英雄惜英雄么,再说,林飒的脾气,爽直干脆,一股子英雄气,老许从一口一个婆娘,换成了林娘子,又换成了他林姐。

搭伴走了没几天,老左和陆贺朋已经莫逆的几乎无话不说。

老许等几个有本事的护卫,和林飒比划过几回,心服口服,难得林飒又不藏私,老许也罢,几个年青护卫也罢,但凡有什么请教,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博得商团上下,交口称赞。

他林姐当得起侠女二字!

到信阳前几天,老左已经知道了陆贺朋的心事,以及他们这一趟的真正的目的:

陆贺朋老家呢,在信阳南边,六七岁上,跟着在庆安老号做伙计的父亲,到建乐城学做生意,没想到他跟到建乐城没几年,父亲一场急病没了。

后来,由庆安老号的余三掌柜牵线,他娶了林飒。

原本是说要入赘的,后来他丈母娘说,她闺女脾气太大,再入赘,就怕闺女脾气大到过不成日子,到时候,还是她闺女受苦受罪。

再说,他们林家,既不是公侯之家,也没有万贯家产千倾良田,不是非得有人担起来不可。

就这么着,他就娶了林飒,后头,他老丈人作主,让他好好读了几年书,考了个刑部小吏,做了十几二十年,也没博出什么前程,后头,先是他丈母娘走了,没两年,老丈人也走了,他就干脆辞了小吏的活儿,回家打点生意。

黑马跟林飒同族,十二三岁上没了父母,他丈人丈母娘心善,就把他接到家里,反正,也就是添碗水的事儿。

没两年,两位老人过世,黑马就一直跟着他跟林飒,他和林飒,拿黑马一半当弟弟,一半当儿子疼。

这一趟往南,是因为过年的时候,老家来了人,捎来了秋茶,也捎了信儿,说他老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