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荒山深处,即便阳光最猛烈的白天,都缭绕着一层淡淡的迷雾,阳光透过斑斑驳驳的枝桠照**来,几乎要被染成黑色。
更不要说在血月朦胧的夜晚,丛林中更是充斥着阴森恐怖的气息。
一株丫丫叉叉的大树上,雷闯瞪大了虎眼,爪子上闪耀着危险的光芒,还有一滴殷红的血珠。
雷闯伸出长满倒刺的舌头,轻轻****着爪子上的血珠,声音比穿透丛林的月光还要阴冷:“是你!”
在他对面,相隔一米之外,另一株大树的枝桠之间,蛰伏着一名身材高瘦的青年。
这名青年身上的野兽特征更加稀薄,除了浓密的淡金色络腮胡,以及额头上的“王”字斑纹之外,几乎找不到半点儿妖族的特征。
但他周身散发出来,有若实质的妖气,却比雷闯更加浓郁,仿佛在他周身凝结成了一头无影无形的斑斓猛虎。
雷闯笑了,笑得无比轻蔑,无比忿恨,无比恼怒:“刚才嗅到那股熟悉的气味,我还有些不敢相信,雷奇,你这个叛徒,没想到你还有脸回村!”
“你回来干什么,来害死我们大家吗?”
李耀蛰伏在两人不远处,偌大的身形仿佛骤然散开成了千万片枯叶,静静听着两人的对话。
纵然这两兄弟都是丛林中最可怕的猎手,但双方的级数差距太大,就算他们和李耀相距半米,瞪大了眼睛,都不可能发现李耀的存在。
李耀有些好奇地打量着真正的雷奇,这个妖族叛乱组织“混沌之刃”的成员。
雷奇穿着一套破破烂烂的软甲,表面布满了干涸的血渍,肋下还有一个深可见骨的大窟窿,被酸液腐蚀的五脏六腑清晰可见。
短促的战斗,牵扯了伤口,他露出痛苦的神色,声音十分低沉,沙哑:“阿闯,别挡着我的路。”
“我要护送一样极重要的东西去百荒山深处,不过我们遭到了敌人的伏击,不少战士都身受重伤。”
“现在,我们急需要一批金蕊汁来疗伤,我是走投无路,才回到村里来的。”
“你就当没看见我,快回去睡觉,我拿了金蕊汁就走,绝不会连累村里。”
雷闯的虎眼,瞪得比牛眼还大,怒不可遏,咆哮道:“雷奇,你果然被混沌迷惑了神智,完全丧心病狂了!”
“你知不知道,全村人的生计,都指望这批金蕊汁?”
“征召令马上要下来了,除了征兵之外,还要调动大批战争物资,今年给我们定下来的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