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太阳来辨认方向,是行不通的。
四方天边的铅云边缘,都荡漾开一抹抹血色的光芒,甚至还能看到一片片银光闪闪的城市残骸,在云端浮现。
那是海市蜃楼,烈血荒原上很常见的现象。
或许一天前他们正是被海市蜃楼误导,才朝着相反方向,也就是荒原北部的无人区,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万藏海看着白小鹿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了。
他大约正在评估,白小鹿消耗水和食物的速度,和白小鹿能携带多少物资之间,最精确的“投入产出比”,来计算究竟该什么时候杀死白小鹿,吸血割肉。
哥哥也做好了准备,随时可以对准万藏海的脑血管,来一次小小的“发动”
但这时候,男孩和少年却听到前方的沙丘后面,传来“隆隆”的轰鸣声。
“有人?”
万藏海急忙把白小鹿拽到在地,示意他隐蔽起来,“哈,是引擎声,还有车!”
在茫茫荒原上,车辆和汽油比生命和鲜血还要珍贵。
光靠两条腿,一天之内无论如何不可能走出几十公里,但有了车就完全不同了。
“我们必须弄到一辆车。”
万藏海的眼珠瞬间布满了血丝,朝白小鹿“嘘”了一声,打着手势示意白小鹿和他一起爬上沙丘去看。
前方的沙坳里,一场恶战正在进行。
十几辆镶嵌着尖刺的摩托,还有三辆焊接着防弹钢板的越野车,绕了一圈又一圈,围攻仅仅一个目标。
摩托和越野车的装饰都是魔族风格,车上坐着的自然也不是正规军,而是那些披挂着蝎壳战甲,沾满了羽毛的匪帮。
在看清楚被这些悍匪围攻的人是谁之后,白小鹿险些没叫出声来。
金牙老大!
他竟然还没死,却是像一头受伤发狂的野猪那样,变得比过去更加危险。
尽管被几十名敌人围攻,他却没有丝毫落入下风的样子,倒像是他一个人把这么多悍匪统统包围起来。
他的右臂上依旧套着磁爆步兵的电浆手套,左臂却佩戴着一尊小型火焰发射器,雷霆和火焰交错,在方圆十几米内形成一片绝对毁灭区域,没有任何一名悍匪,能在他面前坚持哪怕一秒。
可是,这些悍匪不都是金牙老大的人吗,他们怎么会在这里自相残杀?
“这是当然的。”
哥哥冷冷道,“这些披挂着蝎壳战甲,粘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