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九章商人的自尊(1 / 4)

明天下 孑与2 1568 字 4个月前

第一六九章商人的自尊

在过去的一年中,蓝田县进行了多项改革,其中,土地改革的影响最为深远。

蓝田县现有的大商贾们,大多是从地主变成大商贾的。

土地改革已经断掉了他们的后路。

这让他们对自己目前正在突飞猛进的事业,也产生了怀疑,担心,蓝田县再来一次打击大商贾的行动。

这种事情在大明不是没有出现过,当年太监横行大明的时候,大明很多商贾都遭受了灭顶之灾。

皇帝缺钱,就派太监去垄断大明所有最赚钱的生意,这是一种杀鸡取卵的夺财方式。

蓝田县在颁布了《土地改革令》并认真执行后,就迅速颁布了《个人财产保护法》用来安定人心。

可惜,前面的《土地改革令》太吓人了,导致后面的《个人财产保护法》被人当成了遮羞布。

关中不缺少聪明人。

从这两个法令颁布的时间顺序就能看的出来,即便是蓝田县尊云昭本人,也不认为《土地改革法》完全合理。

如果云昭真的认为这个法令合理的话,他就该先颁布《个人财产保护法》而不是那道可以强行拆分,拿走大户人家田地的《土地改革令》了。

自古以来,这片土地上的人就对商贾有一种特别的厌恶感。

这种厌恶感主要来自与统治阶层,

他们普遍的做法是扬农抑商,在某些特殊时候,商贾基本上都是**籍。

所以,当云昭开始实行抑制大地主,鼓励商贾的时候,他们一致认为,云昭既然能对大地主下手,那么,大商贾被针对也是必然的事情。

他们不知道的是,在云昭看来,将所有人都捆在土地上,大明再过一千年都不可能真正富裕起来。

只有发展工商业,才能解决农夫们产出收入比低的问题。

保护绝大部分的小农,用来稳定国家的税赋收入,保证粮食生产永远都在一个高水平位置上。

小农户多了,缴税的人口也就多了,这对一个国家有一个健康的财政非常有利。

鼓励商贾也是同样的道理,这批人是最好控制的一批人,不论他的商业帝国有多么的庞大,在国家机器面前,随时都能把他们的商业帝国碾成粉末。

农夫就不一样了,这是一群需要云昭来好好讨好的一群人,永远保证他们从自己的土地上能够获得足够的物质保证。

如果保证了这一点,他屁.股底下的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