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喜欢吗?”
“喜欢不喜欢要看是谁送的,苏御,你堂堂苏氏太子爷,别做这么掉粉的事情了,好吗?我不知道你哪根筋抽了,要盯着我不放,总之……你现在对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困扰,拜托你不要这样了。”
“霍眠,我送你花,是因为……喜欢送。”苏御最终没有直接把我喜欢你四个字说出口。
虽然他知道,自己已经喜欢上霍眠,但是这么直白的表白,还是有点不好意思。
“你喜欢送,我就的喜欢收啊?什么毛病?告诉你,你在这样别说我划烂你的破兰博。”
“欢迎来划。”苏御笑的更开心了。
“**。”霍眠狠狠的挂了电话。
自从秦楚那边不再有阻碍之后,苏御的手下查到了很多霍眠的资料,包括年少时候的。
他也才知道,霍眠原来是个情商和智商都那么高的人,少年成名。
只可惜因为秦楚的轰轰动动恋爱,造成了家庭悲剧,最后放弃了大好前途。
难怪霍眠的医术那么高超,原来人家是医学天才的料,却硬生生的被现实生活打压成护士。
他还了解到,霍眠上学时候最爱的吃的一家饭店是阿信拉面。
霍眠有个好闺蜜叫朱玲玲,也是这么多年唯一的好朋友。
霍眠还有一个母亲在贫困区居住开着小超市。
霍眠还有一个弟弟在本市某大学上学,是霍眠很宠爱的家人。
霍眠喜欢穿的衣服都是小清新,不喜欢化妆,发型喜欢马尾和丸子头,或者披散下来。
霍眠还有一个前任是一个眼科医生,已经分手,并且结婚。
霍眠在高中时期是班花级别的人物,不是因为容貌,而是因为大气的性格。
他发现,知道的越多,陷的就越深,霍眠的一切,他都是那么的感兴趣。
昨天在阿信拉面,他吃了那么久的面,不是感受面的味道。
而是感受一下那些年,他没有参与的霍眠的青春。
想走一走你曾经走过的路,你曾经陪伴的人,你曾经做过的疯狂的事……
苏御忽然发现,卧槽?我什么时候居然变成一个多愁善感的文艺青年了?
苏御的冥顽不灵让霍眠很头疼,而且他喜欢做一些极其幼稚的事情。
例如故意追尾……
例如深夜送猪蹄……
例如大早上的铺满玫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