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的头颅都低垂下来,难道今天只能等死了吗?
“怎么,怕死了?”
莫方踉踉跄跄的挺起胸膛,破口大骂:
“怕个屁!
这么多年来我平乡营碌碌无为,整天混吃等死的日子你们还没过够吗!”
突然的一句大骂让周围亲兵皆是一愣。
其实平乡营和当初那个华字营的地位差不多,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更不是哪位高官的嫡系,好的军械、好的战马永远也轮不到他们,反正上头布置什么他们就做什么。
营中士卒谈不上精锐也谈不上孬种,仗也能打,是赢是输谁也说不准。
莫方拎着弯刀怒喝道:
“咱们有福气,撞见了顾总兵,第一次有人信任咱平乡营,把如此重要的地方交给咱们。
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
要想被人看得起,就拿起你们的刀,跟燕军干!
不打一场硬仗,永远抬不起头!”
从顾思年到前线领军以来,多次巡视平乡营,缺吃的、缺穿的、缺药草,只要顾思年能拿得出的,全都送了过来。
这是平乡营从未有过的待遇,也是莫方第一次遇到这样待人处事的副总兵。
前往流风坡之前顾思年跟他说过,守住这就是大功一件,等回了琅州城,一定会给平乡营凑一千匹战马。
那是莫风想都不敢想的东西。
“兄弟们!”
莫方怒声嘶吼:
“顾总兵说了,琅州卫没有孬种,就连那些乡勇也能砍翻蛮子,我们怕什么!
大不了一死罢了,给我杀!”
“杀啊!”
早已双眼通红的军汉们纷纷涌入战场,与燕军战成一团。
可劣势终归是劣势,平乡营的营兵们一个接一个地倒在血泊中,就连莫方自己也身中两刀,浑身是血。
“喝!”
“噗嗤!”
“驾!”
“哒哒哒~”
当莫方再度砍死一名燕军时,侧翼陡然响起一阵马蹄声,一道壮硕的黑影从远处疾驰而来。
“苏孛台!”
莫方眼眸一瞪,瞬间认出了此人,毕竟燕军几位高阶武将的画像一直在军中流传。
“莫将军,今日就是你平乡营的死期了!”
苏孛台狞笑着刺出长枪,声如迅雷:
“看招!”
“想杀我?没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