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你就要去北荒了吧?
听爹爹说那个地方没有律法、没有官府,只有杀戮,还有燕军驻扎,凶险万分。”
语气虽轻,却带着浓浓的忧心。
“总归要去的~”
顾思年轻声念道:
“人这一辈子总该有点念想,眼睁睁的看着北荒的百姓受尽磨难,对得起父亲吗?”
顾思年对慕清欢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平陵王的私生子。
慕清欢虽然震惊,但并未说什么,她喜欢的是这个人,不是他的身份。
琅州卫指挥使也好,谋逆反贼也罢,这辈子生死相依。
“嗯,去吧,万事小心。”
慕清欢用力握紧了顾思年的手掌,她知道自己的男人这一生终究不会平凡,她能做的就是在身后一直守着他,陪着他。
这一用力,一股柔软就挤压在了顾思年的胸膛,一时间顾思年心神荡漾。
“咳咳,困了。”
顾思年讪讪的说了一句:
“要不,回房?”
慕清欢的脸颊瞬间通红,低着头应了一声:
“嗯~”
人间至味是清欢啊~
……
“咚咚!”
“咚咚咚!”
琅州城外三十里处地动山摇、无数身影晃动,漫天的战鼓声响彻云霄。
数以千计的军卒正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放眼望去尽是茫茫甲胄、隆隆大马。
“咚咚咚!”
“咚!”
当战鼓声落下的那一刻,一座军阵犹如庞然大物,匍匐于边关大地。
琅州卫所有将士,尽数到齐。
当然了,这儿的兵马还不到五万,约莫有近三万人,剩下的还在陆续征召。
只要军饷钱银到位,招人又有何难?
凤字营位列第一排,左手起第一阵。
全营兵马皆配银色甲胄,在一片茫茫黑甲中极为显眼,又气势磅礴。
这是凤字营的最新甲胄,只因为他们是顾思年起家的班底,正儿八经的琅州卫第一号精锐,所以要特殊。
这个颜色是顾思年亲自选的,他曾在史书上看到过,两百年前的大凉边关,同样有一支银甲骑军纵横天下、马踏草原……
那支骑军,称之为大凉龙骑!
往右是望北营,一面绣着“北”字的军旗在风中瑟瑟作响,威风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