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朋友是草原人,自然有个犬戎名字,长相也与京城格格不入。
他点点头,不说话了。
“对了,那么久啦,你们大汗就没来过信?”
段孤光放下雷,笑着又问。
老朋友力格又是一摇头:“大汗说是还没到出兵的时机。”
闻言,段孤光也跟着一摇头。
在这二十年当中,犬戎人还真是让陆将军给打怕了。
虽觊觎大端朝的肥沃土地,却是有贼心,没有贼胆。
看看,老朋友到京城都快四五年了,谨慎的连酒水都不敢喝。
“眼下陆将军到达京城边界,可正是出兵的好时机呀。”
他不由叹道。
镇守边关的人马,还未聚齐,陆将军和草原也隔着一个多月的路程。
此时发兵,从南边一路杀来,正好能打个措手不及。
“不行,只要将军府没有倒,大汗是不会发兵。”
老朋友固执的一摇头。
他的汉话说不好,咬字咬的格外用力,以至于口音很奇怪。
“那就等着吧,会有那么一天的。”
段孤光将那一枚冲天雷,重新放回箱子里。
他掏出手帕擦擦,直起身子,打算回到前院。
老朋友却揪住了对方——“你是大端人,为什么会选择和我们站在一块?”
这个草原汉子的眼中,出现一丝不解。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这是你们大端人的文章。”wap.bΙQμGètν.còM
按照常理来说,大端人应该对他们犬戎人恨之入骨才对。
就像陆将军那样,对胆敢冒犯边关的犬戎人从不留情。
段孤光听后却笑了笑,他伸手,扫开对方的手。
但也给出了答案:“因为我讨厌大端,讨厌这里的男男女女。”
自己的妹妹,明明有一个好夫婿,生了一个好看的女儿。
却因为一场庙会,因为大皇子,变成了如今这个样子。
爹和娘,甚至都不敢找施虐者去理论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