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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长到两岁,身上没有一件衣服是奶奶汤玉佳买的。
爷爷周强送个小玩具,还要瞒着汤玉佳。
周宇凡倒是挺喜欢女儿,但这种喜欢,仅限于拍照发盆友圈,想让他带一天女儿都不可能。
通常来说,父母离婚,两岁的孩子会判给母亲。
但也要看实际情况。
谢丹凤不是海城本地人,工作不是铁饭碗,有失业的危险,又没有房子。
而周宇凡有住房也有固定的工作,父母也退休了,具备照顾孩子的条件,也能给孩子提供较好的成长环境。
如果他们争,未必争不赢。
可他们不但不争,还担心谢丹凤不要女儿,口口声声骂晨曦是赔钱货,养了也是别家的人。
汤玉佳甚至说晨曦不是儿子的种,是谢丹凤**生的,要求作亲子鉴定。
周宇凡不愿意头上无中生绿,怕丢人,反驳了她的说法。
当时法庭所有工作人员,全都盯着这对母子看。
重男轻女的他们见多了,与家境无关,与所受教育也无关。
区别无非是隐蔽一些,或者直接一些。
但在法庭上还光明正大重男轻女的,他们真没见过。
女法官的脸都黑了,警告他们不许咆哮法庭。
就这样,晨曦归了谢丹凤。
按照周宇凡的收入、晨曦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定了周宇凡两千的抚养费。
母子俩坚决不接受。
谢丹凤说,可以不要抚养费,只要周宇凡签下放弃抚养权、探视权的协议。
她也是怕了这对母子了。
都说离婚见人品,她深有体会,恨不得晨曦离他们远远的,再也不要相见!
她一个人也不是养不起孩子。
周宇凡立刻签了,一秒都没犹豫。
其实以他虚伪的性格,应该挣扎一番,再做出迫不得已的模样。
但此时太愤怒,失去了理智,懒得伪装。
谢丹凤以为,她做出这么大的让步,所分的财产也是自己挣的,没占周宇凡半分便宜,他不该过于怨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