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公鬼一边低声嘟囔,一边迅速穿衣。不论如何,他不能给她们任何一个人找到挤进来的借口。这些鸦青色的裤子比他穿惯了的要暖和,不过也很舒适。还有这些袖子像大波浪似的中衣,洁白得足以令思尧村的任何一位好主妇满意。这双高及膝盖的皂靴非常合脚,就像他已经穿了一年似的。他希望这只是鞋匠好手艺的功劳,而不是鬼子母们的杰作。
所有这些衣服加起来可以打成一个跟他个子一样大的包裹。然而这些天以来,令公鬼不再需要日复一日地穿着同一条裤子,直到汗水和尘土把它变得跟皂靴一样僵硬还得穿在身上,他已经重新习惯干净衣服的舒适感了。M.
所以,令公鬼从自己的箱子里取出鞍囊,把能塞进去的衣服都塞了进去,然后,又无奈地把那件花哨披风铺在床上,那个危险的标志朝里,再往上堆了几件中衣裤子,用绳子绑成一个可以背在肩上的包裹,样子跟他在路上见到的其他年轻男子背的那些差不多。
一阵响亮的号声穿过箭缝传进房中,卫所高塔上的铜角呼应着墙外炫耀的铜角。
“有机会我就把那个标记挑掉。”令公鬼皱着眉自言自语。他曾经见过女人们把绣得不好的或者不再想要的刺绣挑掉,似乎不是很困难。
令公鬼把剩下的衣服,事实上,大部分的衣服都剩下了,塞回衣柜里。不能留下他逃走的证据,以免自己离开后头一个往这个房间里张望的人发现。
令公鬼仍然皱着眉,在自己床边跪下。垫着床的炕炉里面,火已经被浇灭了,夜里,这里的小火整个晚上地燃烧,使床铺即使是在定阳最寒冷的冬天也能保持温暖。这个季节,这里的天气仍然比他习惯的要凉些,不过,羊毛毯已经足够保暖。
令公鬼拉开点火的门,取出一个包袱。这个包袱是他一定要带走的,幸好伍慧贞没想到有人会把衣物收在这个地方。
他把包袱放在羊毛毯上,解开一角打开一边。这是一件说书的披风,朝里的一面打着数百个颜色大小各异的补丁。披风本身并没有破烂之处,这些补丁是作为说书的标志用的。或者说,只是曾经是一个说书的标志。
披风里是两个硬皮盒。大一点的盒子里放着一把琵琶,令公鬼从来没有动过它。他想起那句话:小子,农夫的笨手指永远玩不好琵琶。另一个又长又细的盒子里放着一支镶着金银花饰的羌笛,自从离开家以后,他不止一次用它为自己换取晚饭和床铺。
谢铁嘴去世之前,教会了令公鬼吹羌笛。每一次令公鬼拿起它,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