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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的时候,会带大量的礼物和肉粮。
这是一个住在城南的王寡妇。
王寡妇的汉子以前是谭渊部下,后来战死在沙场,谭渊不知是不是为世子拉拢人心,学着燕王照顾家属,每年都会送点粮和肉。
不知什么时候,袁义和王寡妇勾搭上了,每过十天左右,必然要去一次。
井盛原本想让毛信在王寡妇对面或附近租个屋子。
但那边地都是普通老百姓,都只有自己的一幢房子住,没发横财的话,肯定没人愿意搬迁。
这要换成其他,井盛就直接买一幢,让老百姓搬走换大房子。
但袁义与众不同,每次过来都会东张西望,要是让他看到邻居换了人,可能会惹来麻烦。
这时毛信道:“咱们就租个大铺子,用来放铁料,铁器,不住人。”
“袁义要是知道了,估计咱们是囤积居奇的奸商,肯定想不到这方面。”
“妙啊。”井盛一拍脑袋,是自己多想了,聪明人总会多想,袁义是聪明人,也肯定想不到,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
咱们就把仓库设在他情人边上,而且要光明正大的。
关键这地方租金便宜,和奸商绝配。
可这会毛信又问了:“等下,为何我们要这里又要租个铺子?”
高阳郡王朱高煦从京师回来后,已经在北平租、买了很多店铺和房子,经营起各种行业,还占了个寺庙。
这些天的钱都是像流水般的花出去。
这也亏的有大量的北平商人和百姓害怕战争,纷纷逃离,不然也租不到和买不到这么多房子。
井盛嘿嘿一笑,打量着毛信:“你不是说,王寡妇身材不错,看起来很风烧?”
毛信立刻吱着牙笑:“你看她那双桃花眼,还有那大屁鼓。”
“这种娘们在船上,浪的不行,石大哥我告诉你,我也是会看相的,当然,仅限于女人,哈哈哈哈。”毛信浪笑起来。
井盛笑着点头:“我看你练过武,身材强壮,长的也挺不错,袁义那伙一看就是中看不中用,你加把劲就行。”
“啥?”毛信脸色有点难看:“还要干这种事?”
“你要不愿意,我再找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