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兰的年轻群体之中,乐队和潮流品牌的影响力,还是相当大的。
这不禁让雷蒙产生了一个想法……
“吉米,你说我们能不能推出一支有兽化人的乐队?”
“……”
面对这个问题,吉米面无表情的沉默了两秒。
他大概清楚他们这位新老板为什么会产生这个想法,简单来讲,就是对方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来提升兽化人的影响力。
同时,乐队如果大获成功,他也能借着偶像效应,开始转变一些法兰年轻人的想法观念。
只要乐队足够成功,影响力就能越来越大,而受到他们影响的人,也会变得越来越多。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乐队得大获成功才行。
这事情,说的容易,可做起来又哪有那么容易?
尤其是对于有正儿八经的签过乐队,并经营着一个乐队公司的吉米来讲。
“兽化人的乐队?当然可以,不过老板,我不觉得他们能够成功。”
说起这个话题的吉米,难免想到他们乐队公司经营艰难的那几年。
“想要找几个会唱歌、会弾乐器的兽化人,让他们组个乐队,这也许并不困难,但想要让他们达到您预期的效果,却是非常困难。”
此时的吉米,也是有话直说。
“先不说法兰的社会环境,本来就对兽化人不利,就说乐队本身好了,他们不仅需要足够的音乐才能,同时还需要足够的运气,两者缺一不可!”
说到这里,吉米话锋微微一转。
“当然,您一定要组,也不是不行,但我认为这大概率是个亏钱的买卖,多养这么一支乐队,只会增加公司的经济负担,甚至大概率会让我们公司,乃至一整个盈利的品牌都遭到抵制。”
吉米的话,让雷蒙陷入了短暂的沉思。
对于乐队经营的事情,他的确不懂,毕竟他本身对这一块就没有太大的兴趣,平时根本就不会关注这一块,除非对方火出圈了,各种新闻霸屏,他才有可能注意到一些。
刚才他其实也就是单纯的闪过了这么一个想法,提了一嘴。
如今听了吉米的话,雷蒙姑且是尝试着认真想了一想,然后发现,自己能够报出名字的乐队,他绞尽脑汁,也就只有三个。
而这世界上有多少乐队?
不说全宇宙,就说单说法兰好了,光是想到这里,雷蒙就已经感受到了这个行业的竞争是有多么的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