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觉得对方愚蠢而驽钝,另一个则觉得另一个不通世故难以沟通。
所以,智商过高的人,除了特别少有的几个职业之外,其实并不那么受欢迎和容易成功。
对平均智商约为105的中国人来说,130左右的智商,是最容易成功的。
152的智商,已经算是妖怪级别,已经无法有效和普通人沟通、交流了。
但是颜学信是一个例外。
他就像是一个披着羊皮的狼,从小就不介意研究一下“平庸人类”的思想和行为模式,然后又乐此不疲地潜藏在其中,假装成一只羊。
所以他不论在哪里,都特别受欢迎。
不论做什么,都顺风顺水。
身为一名亚裔,他在美国的社会里,混的风生水起,是橄榄球队的核心,是自己各种小组的组长,是优秀学生代表,是最潮和最受欢迎的人……
但他最近,不知道为什么,却突然觉得自己很累。
觉得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用来讨好庸才俗人上,简直就是浪费时间。
或许,还有另外一条更适合自己的道路,可以走?
“最近觉得,橄榄球没什么意思了。”颜学信靠在车窗上,轻飘飘地吐出来一句话。
“那你喜欢什么?是音乐吗?我可以陪你去酒吧唱歌啊。对了,我爸爸认识很多唱片公司的高层……”辛西娅皱眉,“为什么你一定要去中国唱歌呢?那个野蛮的地方……”
“辛西娅!”颜学信的声音大了起来。
“抱歉,颜,你知道我不是喜欢偏见的人,但是中国真的太……”M.
颜学信看着漂亮的辛西娅。
她是MIT最漂亮的女生。
父亲是一名来自纽约的律师,母亲则是一名公司的高管,家庭可以说非常优越了。
她有爱尔兰血统,碧绿色的眼睛,像是湖水一样让人目眩,微微的雀斑,又显得俏皮可爱。长时间的拉拉队训练,让她的身材好到爆,和这样一个女孩子热恋,即便在MIT,依然是无数人羡慕到爆炸的事。
因为这个女朋友,颜学信还曾经和巴兹打了一架,那个大块头是依靠橄榄球奖学金进入MIT的,身上的肌肉简直像是铁块一样,颜学信还吃了一点亏。
但是最终,巴兹还是不得不承认一点,那就是颜学信比他更优秀。
而他在赛场上,也需要颜学信卓越的意识和组织进攻的能力。
能够让巴兹那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