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觉得喜欢盗墓了,就像这样的刺激,爱的不能自拔。
后又听到沈安子的说法,那只由蒙古带回的银马鞍子,便卖予一位英国收藏家手中,有人说,这是一位公爵的后裔,价格出的不低,沈安子这个家伙还狠杀英国佬。
我不明白,人家的马鞍子怎么会卖到这么贵呢?
我没有半点嫉妒,我又没那门,我们只是赚到了自己该赚的钱,也没办法向英国人推销,是沈安子流利的英语,让我惊叹,依然是正宗伦敦腔。
窝在家一冬,中途接到老轩的电话,没啥正经事,只是寒暄几句。
拿着图书馆的东西走了好几天,我们几人住进了一个小酒店。
我们都觉得很无聊,因为我们住的地方离火车站很近,每天上班前我们都要去坐长途车到火车站。
今天也要讨论一下我们未来的道路如何发展。
大家都说要去盗掘一座墓。
就是这么各奔东西,或者不断的一起盗墓。
我们几个人都很有想法。
我现在对盗墓这一行都有几分好感,忙里偷闲去个古墓,就够了,咱们几个花了好几年时间,日子也过得滋润了一些。
我认识雷格家,他的家守在几英亩鸟不拉屎沟边地上,一年出来的食物,也足够吃饱穿暖。
他的父亲在一家工厂里当车工,母亲和他一样,在一家小杂货店当学徒。
大勇这厮,倒也没啥心眼儿,我到了雷格还走了的地方,这家伙肯定要出席。
我想了一下,还是叫他去吧。
老轩现在还没敢开口,他和彪子哥一块儿收集甜草、倒腾羊毛还可以赚很多。
我跟他们谈谈自己的看法,雷格并不反对。我走了他也会加入的,无后顾之忧。
老轩打量着我,又见大勇,嘴角抽了抽,亦未作出决定。
他是个典型的“铁腕”男人,他有一个非常强大的大脑。
大勇看了看老轩,等着这家伙来拿主意。
“张子,你的意见是?”
老轩问道。
“我现在也没有什么好干的,总不能和彪子哥收羊毛,抢他的生意吧。”
当时我觉得彪子哥做生意是非常来钱的,羊毛走一趟下来可以赚八千一万。
他说他做羊毛生意是很有前途的。
外人看来是一笔大买卖。
“老轩!你在哪里?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