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觉得非常的合理,没有任何的不妥。”
“如果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也不是没有办法,不过这涉及到我国法律修改的问题,需要我国的立法机构对《公司法》进行修改才行,而且里面涉及到的许多的问题,我就给各位同学简单的说一下吧。在我国关于企业的注册资金的规定中,前几年我国对《公司法》进行了非常重大的修改,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我国有关部门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各位同学看到,这条法律的改变,对企业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会让很多企业将自己的注册资金变得非常大,极大的影响社会各界人士对这个公司的感官。一个企业的注册资金的大小很大程度上证明了这个企业的能力,影响人们对这个企业的重视
ωωw.度。我是有点不太赞同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的,这会让一些不法之人利用这一点进行非法的活动。”
“如果要改变一个企业承担的责任,我的想法就是从注册资金出发。我国可以对一个企业的注册资金做出这样的规定:上级企业的注册资金应该大于或等于所有下级公司注册资金的总和,对于参股的下级企业和控股的下级企业的,按照参股和控股的股份计算自己应该缴纳的注册资金。这样就可以让这些避免这些企业通过股权优化来规避自己的责任了。在我阅读《公司法》关于企业对注册资金的规定中,还发现了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一个企业的注册资金有很多种方式: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当然还有货币了。不过在注册资金的实物中,没有对实物进行具体的说明和规定,这里面存在非常大的问题,哪位同学站起来说一说?”ωωw.
各位同学仔细思考了一下,都没有觉得这里存在任何的问题,用实物作为注册资金好过非专利技术和工业产权吧,毕竟这两样东西可能在评估的工程中作假,将评估的价值大大提高。
赵启学见各位同学都没有愿意站起来回答,就自己说道:“各位同学可能陷入了思维误区,把一些东西忽视了。在我们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中,有很多价值非常巨大的实物,如贵重金属、名贵的苗木、奢侈品和古董等。如果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