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还可以给国家带来更多的税收。”
“在我们现在的各个企业中,很多企业将企业的年终奖设置为员工2个月的工资,这样一个员工获得的奖金一般是这个员工一年工资总额的20%左右。当然了,不同的企业的薪资结构不同,发放的奖金数量还是有比较大的差距,差一点的企业只给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年终奖,也有的企业仅仅是象征性地发很少的钱作为年终奖;好的企业每个季度都会向企业的员工发放奖金,年终奖更是可以达到员工5个月的工资,甚至有的企业向员工发放的奖金远超这个员工一年的工资总额。总之,一个企业对员工奖金的发放具有非常大的自主权,形式也多种多样,各种奖金的设置除了奖励和鼓舞企业员工外,更多的是维护企业的利益。”
“根据我上面关于企业奖金的介绍,我们国家相关的部门就可以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对于采用固定薪酬方式的企业,这个企业的所有员工的奖金不得超过这个员工一年工资总额的40%,对于采用计件薪酬方式的企业,我这里就不再进行举例了。当然了,企业员工的奖金和企业员工的工资总额的比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可以针对不同行业分别设置一个标准,不过各个行业的标准不要差异过大才行,相差幅度应该严格控制在10%之内,最好控制在5%之内。同时,对于企业发放的奖金总额,奖金的总额和企业
员工的工资总额比也可以制定一个标准,如控制在20%以内。至于股权分红占这个企业员工工资总额的比例,我就不太好做出一个恰当的数字,不过我个人认为股权分红的总额不应该超过这个企业向这个企业员工发放的奖金总额。”
一位同学站起来说道:“赵会长将企业员工工资、奖金和股权分红建立相互的关系,确实可以极大地维护这个企业员工的利益,让企业的经营管理变得更加的规范。一个企业的老板如果再想将企业所有员工的利润转化为自己的个人资产就变得非常困难,同时也可以减少这些企业的老板和高层管理者避税的情况。一个企业想将企业的利润转化为自己的资产,自己就得需要在公司有比较高的工资才行,避免了很多企业的高层领导者只有奖金和股权分红,却不拿一分钱工资来规避税收的行为。但是,赵会长的这个方法还是有比较大的缺陷,一个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即使就只拿股权分红,这也是非常大的一笔收入,毕竟能够享受股权分红的人非常少,即使股权分红的总额只占这个企业员工工资的20%。不知道赵会长有没有更加完美的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