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您每天都要吗?”
“嗯,”顾未央装好了菌子,站起身,“以后每日巳时,送到兴望街的好日子就好。”
小姑娘千恩万谢地鞠躬,并保证定会准时送到。
顾未央回到店里的时候,正是晚市高峰期,店门口被挤得水泄不通。
她连忙投入到忙碌中,不知不觉便到了打烊的时间。
照例,晚饭前,她收到了季景焕的飞鹰传书。
‘未央吾妻亲启:几日不见,甚是想念,一切安否?吾一切安好,亦未看其他女子一眼,君可安心。’
简简单单的几句话,表达了对她的想念,也表明了自己很守男德。
顾未央笑着将纸条收起来,放在腰间的荷包里。
翠儿端着菜盘子正出来,看到顾未央的动作,启唇道,“王爷又来信了?”
顾未央点头,拿起纸笔写了几个字,卷好,放在追风的脚下。
翠儿拎着手里的肉,泄气,“这鹰怎么和王爷一个脾气,不苟言笑。算了,它不吃,我去喂来福和旺财。”
“一个鹰隼,你还指望它笑给你看?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了。”顾未央开玩笑道。
它没说一句‘臣妾做不到’就已经是给面子了。
“但是那脸也太黑了。”翠儿嘀咕着,拎着肉走了。
追风是季景焕饲养的鹰隼,从不吃别人喂的食物,来了就走,整就一个工作机器似的。
果然,谁养的像谁。
季景焕收到回信时,便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低眸一看,纸上只有三个大字:吾亦是。
虽然只有三个字,但他对着烛火看了一遍又一遍,仿佛看不够似的。
元右低头,将火烛往季景焕手边移了移,提醒,“主子。”
他们如今,虽不在军帐里,谨防隔墙有耳,每次的来往信件看完就烧。
季景焕念念不舍地将纸条燃着,看着它一点点化为灰烬。
“你说,王妃为何不能多写一点呢?”
每次都是同样的三个字,实在是看不够啊。
元右,“主子,等王妃将这三个字练好了,应该会换新的内容。”
原身本就不喜习字舞墨,顾未央更是不擅长毛笔字,是以,顾未央的毛笔字和稚童的水平相差无几。
在季景焕笔走龙蛇般的衬托下,她只想真正的藏拙。
不是她没有上进心,实在是忙的没时间练字。
她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