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之后那依就决定,但凡是在外面休息,就一定要留个人守夜。
她今天守了夜,明天就让沈川去开车。
百岁卧在一边陪着她,那依从空间里随便挑了本书出来打发时间。
这书是当时在购物中心的文娱用品区随便拿的,根本没看类型也没看简介。
拿出来才发现是本言情小说,看了没多一会,那依就被里面狗血的剧情雷的脑仁生疼。
为什么女主被一个面无表情的霸道总裁冷淡对待了无数次还能热脸贴冷**一而再再而三的自我攻略?ωωw.
偏偏最后霸道总裁还被这种无脑行为给打动了,就很离谱......
那依揉了揉太阳穴,顺手把手里的书丢进了火堆。
这种荼毒人精神的东西,还是拿来烧火比较妥当。
结果书丢进火堆就有烟气飘出来,那依赶忙又找了一本书当成扇子扇了半天,这才没让烟往帐篷那边飘。
后半夜周茸都没用她叫就爬起来了,他出来的时候眼神清明,那依差点以为他压根就没睡。
难得可以待在相对空旷一点的地方,百岁不太想进帐篷,于是就往帐篷口一趴,跟那依表示它就在这守着。
但本身那依就有点认床,在再少个毛绒抱枕就更不习惯了,所以她薅着百岁的尾巴,非常坚决地把它拖进了帐篷。
唉,狼承受了本不该承受的东西。
一夜平安无事,第二天一早那依起来后就看见还未熄灭的火堆边坐着两个人,沈初和周茸。
这就奇了怪了,明明是兄弟,沈川次次睡的雷打不动,雪堆底下照样闭眼,沈初怎么这么自律。
“你起这么早?”
那依坐在沈初对面,他反应了一下才发现那依是在主动跟他说话。
随后沈初指了指火堆,“烟气重,熏的。”
那依了然。
沈初的天赋名有点欺负人,叫做寻血猎犬,简称寻血犬。
前世拥有这个天赋的人不算多,一般小队接收这个天赋的人都是为了捕猎方便。
寻血犬不但嗅觉敏感度会是常人的几十到几百倍,就连奔跑速度也更趋近于野兽的速度。
所以昨天沈初才能跑的那么快。
这个天赋的人平时都死深居简出,避难所内是大家生活的地方,肯定各种气味都存在。
这些气味对普通人来说就是生活的烟火气,对寻血犬来说就是各种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