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异乡人(3 / 4)

人。

有人举起酒杯,

我笑着和他分享我的苦乐悲喜,

我该走了,

我不能在一个地方停泊太久,

因为我是一个异乡人。

风雨兼程,

我嗅到了泥土潮湿的气息和花草的芬芳,

乘着清风,伴着明月,

来到天之尽头,

我捧着沙子,亲吻海浪,拥抱晨曦,

旧时光沉淀在淤泥中,我迎来新生。”

“你知道吗,没人喜欢我的诗歌,因为我本不是诗人,你是第一个想学的。”白塔城街角,胡子拉碴,不修边幅的诗人笑着说。

凯伦耸耸肩:“是啊,你写的并不好,不过我很喜欢,因为我是一个异乡人。”

诗人的家乡被战争摧毁,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死去了,外出旅行的他侥幸逃过一劫。

他开始了更漫长的旅行,游历过多个国度,他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呆久了就容易想起自己一无所有。

他的诗写的不好,他很落魄,因为他不是诗人,他只是一个因战争无家可归的游子。

每到一个新地方,就仿佛重获新生,陌生的环境,他可以重新认识那一切。

木屋内,声音渐渐平息,雷恩缓缓站起身,朝着森林走去,他最习惯的,大概是孤独。

他并不是一孤儿,也不是杀手兵王,他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花了很长时间才忘记过去的一切,但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怎么都挥之不去。

人们去到一个陌生的国度,尚且需要不少时间适应那里的风土人情,如果是一个陌生的世界呢?要怎么样,才能忘记自己是“异乡人”?

踏着婆娑的树影,踩在松软的草地上,挤开灌木和藤条,他沿着脑海中的路线,来到一处山坡下。

坡下有一块光滑的灰色磐石,周围长着一些绿油油的狗牙根和结缕草,他迈步走到石头边,轻轻**着石块表面,感受着手心传来的那种质感。

雷恩坐在石头上,这里,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地方,寂静的森林里,青苔爬满了老树褶皱的树皮,地面上杂草丛生,残破的蜘蛛网还挂在灌木的枝桠上,潮湿处未干的露珠从绿草油亮的茎叶上滑落,麝鼠鬼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