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 火药味十足(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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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仍可以用王之财宝,没人管,那是你的自由。

但你不会以为凭你收取了那些技术雏形,就可以无视后人的灵感,心血、努力开拓和进一步的研发创造、把一切东西都视为自己的所有物吧?”

雷恩毫不留情地怼了回去,闪闪本人早挂了,就算王之财宝其实一直在工作,但世上哪个机构来承认其合法性?谁给他保留几千年的版权?

闪闪自己吗?

收版权费也不代表整个东西都是他的,其中一部分而已。

而且那些只是概念性的技术雏形而已。

“热胀冷缩,摩擦生热,杠杆原理……这些基本原理或技术雏形根本没有版权一说。

照你的逻辑,第一个运用摩擦生热原理去钻木取火的人,时代比你还早,他宣布后世运用了这些技术和原理的东西全都是他的。

你看有人会理他吗?你自己都不会理他吧。

我还是那句话,你自己玩自己的财宝去,后世的英雄们没向你讨要宝具的版权费就不错了,你收入了技术雏形,也得到了宝具的原型和其他珍宝。

别过分,你还想夺走创造者们的归属权不成?”

雷恩毫不客气的质问道,黑色的眸子和金闪闪血红的瞳孔对视着,彼此眼中都尽是冷漠和刺骨的杀意。

换个场合,两人早打起来了。

闪闪认为自己的逻辑没问题,雷恩也认为自己逻辑没问题。

爱因斯坦还告诉世人E=mc2,创立了相对论,这是原子弹的技术原理。

难道世上的**都是他的?

别搞笑了,他敢这么说,五大流氓国第一个打死他。

当然,他如果有本事自己造一个原子弹,那倒是属于他的。

说穿了,对于财宝,金闪闪本质上依然是奴隶主的思维,他下意识把后世的全人类都当作奴隶,生杀夺予。

他们创造的财富理所当然都属于他,至于人们建造财宝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技术革新的成本……统统不考虑。

话说到这份上,大厅内已经是剑拔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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