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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在走向山下的时候,身形一闪,蓦然消失在了原地。她来这里,是为了看山,也是为了看人。既然已经与奈尔森告别,这趟旅程便算是完结了,剩下的,不过是一些细枝末节而已。
说实话,她有些羡慕奈尔森的生活。出世的时候可以尽情研究自己的所爱,入世的时候又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搜集来自己想要的资料,这种不管在哪种状态下,都能够游刃有余的姿态,彰显出了他强大的自信和与之相匹配的能力。或许,他本身的充足,才是他可以选择如此生活的底气。
爱丽丝不知道自己长大以后会是何等模样,但她想,她喜欢他的那份天塌不惊,和从始至终都没有改变的悠然。
她回去了斯维尔小镇。镇子里已经有了一些生气,安德鲁的酒吧又换了一个模样,是现代所流行的装饰,当她从路边行过的时候,恰好看到一个憨厚的男人从前面走来。见到爱丽丝,他有些喜悦,也有些紧张道:“镇长小姐!”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称谓。大概是因为爱丽丝的年龄,从来就没有过像她这样大的人,能身居此般高位的。最起码巴姆没见过。
他是一个三十年前的水管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英灵殿”选中,在他简单的观念中,这等类似神话中英雄居住的地方,不该是他这个脏兮兮的、没什么社会地位的人可以踏足的。在这些天里,他一直很忐忑,生怕自己被此处的主人遣返,他还有迫切要去做的事。
但爱丽丝没有要放弃他的意思。因为她知道,就是眼前这个不时挠头的男人,在一场车祸的意外中,救下了被卷入其中的两名孩童。这件事没有被报道出来,甚至那两位孩子的家长也没有要去感谢他,他只有一位被前妻留下的孩子,来悼念他的人都很少。
可爱丽丝觉着,并非要做出很轰动事的人才算是英雄。格兰特击溃了那一支“无敌”的国外飞行队,算是为国争光的“英雄”,而巴姆救下了两位与他无关的孩童,同样能算得上是“英雄”!
相比较于那些在历史上只留下名气,但实际上恶迹斑斑的人,巴姆这一类,才是她更乐意接受的。或许是她那所谓父亲的影响,也或许是在内心深处还有着一份天真的善意,她希望自己能给这些人一个机会。
也许以后她会有所改变,但现在,她还是想要随心意而定。
她点了点头,一脸正色道:“你在这里过的还好吗?巴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