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不仅把拐卖人口赚的钱搭进去,还断了一条腿,已经沾手一条人命。
这些冯征很少对人叙说,曾几何时,冯征以为自己这辈子就是跟着这个瘸腿的男人走南闯北的坑蒙拐骗了,也没有想法。
大脑好像空白了一样。
就只剩下,他去哪,自己跟着好了。
直到三年前投奔叶枫,再慢慢的,人生好像有了那么一点意义,那么一点色彩,跟冯征以前见过的人相比,叶枫除了赚钱这一点,但是论人性,论手段,他都差了别人很多。
但是他有一点是别人比不上的。
那就是叶枫不管在赚了多少钱,爬到多么高的位置,他心性,手段没怎么涨的同时,他待人的区别也没怎么涨,或许用这句话描述还不怎么准确,应该说他对自己人就没怎么变过,不会说因为自己有钱,或者自己是老板,就变的势力,变的高不可攀。
更不会觉得自己的命比别人金贵很多。
对于冯征来说,这一点够了,真的足够了,最起码不用担心他转头把自己卖了不是?人以国士待我,自己是不是也得以国士报之?
当然了,这些想法,冯征都是放在自己心里想想,不会说出去,说出去有些矫情,而且事情是做出来的,也不是说出来的,近二十多年的走江湖,漂亮话,冯征已经听过太多太多了,他更相信的是亲眼看到的,做出来的,而不是说出来的。
>说到底,人得讲良心啊。
漂亮话,冯征不愿意听,也不愿意说,对他来说,都是糊弄鬼的。
想了想,冯征对叶枫说道:“其实孔小姐人挺好的,跟她在一起,对你事业上的帮助很大,我看得出来,她也挺在意你的。”
叶枫现在没心情说这个,嗯了一声。
“孔仲就她一个女儿。”冯征又说了一句。
叶枫回过头来,看了一眼冯征:“你这话谁教你的?冯三德?”
“没人教。”
冯征嘴角微微翘了起来,露出一抹笑意,又道:“我又不傻。”
“就你最聪明行了吧,难得糊涂,糊涂难得。”
叶枫没好气的白了一眼冯征,这些事情他又不是不懂,凤凰男,谁不懂?不就是王浩和李兵现在在做的事情吗?夫凭妻贵,平步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