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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时今日已经不同以往。
现在的叶枫可以说去任何场所,任何单位,光凭他这一长脸,就可以得到非常多的便利,在冯征过来和酒店大堂经理说过之后,经理便立马让人准备桌子和笔了,并且让安保都下来维持排队的秩序。
叶枫的猜想没错。
当他真的来签名之后,人果然变多起来了,他往桌子后面一坐,便发现外面人陆陆续续的变多起来,甚至会所里面很多唱歌的顾客听说首富在外面,也纷纷歌都不唱了,跑出来排队,叶枫也不止一次的听人在喊,说首富叶枫在大堂给人签名,你们快出来排队啊。
这时候,叶枫唯一庆幸的只有两件事情。
第一件事情,自己的名字只有两个字,笔画足够少,要是叫叶琵琶,那可就完了。
第二件事,自己在东州的时候,练过一段时间毛笔和硬笔字,所以签出来的名字虽然不是艺术签名的那种鬼画符,但也算端正。
唯一比较郁闷的是,签名的人当中,有些人还是把他刚才在外面的话当真了,拿出专辑要他帮孔荆轲代签名字,哪怕没有专辑,他们也会要叶枫代签孔荆轲的名字。
荆轲啊。
这笔画是真的多。
叶枫见到这么多人真的喜欢孔荆轲,心里又是骄傲,又是骂娘,骂孔曹操那个奸贼起名字不会起,起这么多笔画,他自己起名叫孔仲,给孔荆轲却起了一个这么复杂的名字。(孔仲的名字是自己起的,早年的时候改过两次姓,一次姓金,一次姓孔。)
……
大堂角落上的沙发处。
陈惶,侯耀,周一航,李兵,林锐等人都坐在这里一边翘着二郎腿在这抽烟,一边看着叶枫在那给长长的队伍签名,时不时的还让人合影一张照片。
侯耀看着叶枫签名时候,时不时的揉一下手腕,有些幸灾乐祸的说道:“你们看三哥,他手签名都签酸了,在那揉手呢。”
“正常的,人太多了。”
周一航看了一眼手表,已经是将近凌晨十二点,笑笑说道:“现在都快十二点了,写那么多名字,手腕能不酸才怪。”
林锐倒是挺羡慕一群人排队等着叶枫签名的,望着叶枫那里有些憧憬的说道:“我倒是觉得挺有面的,那么多人等着三哥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