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学着一起叫的,从一开始,侯耀就是冯征的脑残粉,现在脑残粉又加了一个陈煌。
只不过冯征懒得搭理陈煌。
陈煌也不恼,伸过脑袋,神神秘秘的对张海明说道:“你知道我征哥在纽约做过什么事情吗?”
“什么事?”
张海明是知道陈煌身份的,见陈煌这么吹嘘冯征,也不由得好奇起来。
“他在纽约杀过人!”
其实这不是陈煌在意的点,陈煌主要是在意陈煌当时出手的画面,实在是太有冲击感了,他一遍描述,一边激动的说道:“真没吹牛,当时我就在现场,在纽约第五大道,两个黑人迎面走过来,然后同时间段,突然拿刀捅向叶枫的肾脏,你说换别人来得及反应吗?那是弹簧刀啊,按下开关,刀尖就出来了,我当时都吓傻了,大脑一片空白……”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就看到征哥一瞬间夺了一把刀,横**另外一个人脖颈里,血当时就滋出来了。”
“不要说我了,另外一个黑鬼,人都快吓傻了。”
……
潘坤当时没在现场,但是他听过很多次,也确实佩服冯征的反应和身手,至于冯征则是默默的看了一眼陈煌。
冯征贼烦他和侯耀两个脑残粉,每次到饭局,就容易把他的事情给拿出来说一遍。
>至于张海明也是听的目瞪口呆,没想到叶枫身后站着的冯征居然是这么厉害的角色,而从陈煌的态度来看。
他说的大概率是真的。
而且陈煌描述的德县的事情,也挺符合逻辑的,两个人出手,一不留余地,先废掉几个人,然后剩下的人都被震慑住,不敢动了。
张海明也是军人出身,对于身手好的人,也都非常欣赏,听到这里,于是连忙倒了一杯酒站起来,对着冯征和潘坤敬起酒来。
虽然张海明更佩服冯征一点,但是这种场合下,他自然不可能那么没情商的只敬冯征一个人的酒,而且在他看来,这个叫潘坤的人能够和冯征两个人震慑的七八十号人不敢动弹,也已经够牛逼了。
“来来来,两个兄弟,我张海明这辈子最敬佩英雄,我在这里敬你们一杯。”
张海明拿着酒杯对冯征和潘坤说道。
叶枫也没拦着,让冯征和潘坤陪着张海明一起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