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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穷山恶水出刁民。
二来,也麻烦的很。
现在孟苇红是最怕麻烦的人,这也让她感叹一件事情,那就是青春真的好,这句感叹主要是对孟芸感叹的,刚大学毕业没几年,正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年纪,年轻,漂亮,充满正义感,有责任心,有恻隐之心,对爱情也有朦胧的憧憬。
不像自己。
这么多年社会下来,看透了人心的贪婪与恶。
什么恻隐之心都没了。
对于爱情也不再是那种要死要活的冲动了,更多的是理性与男女荷尔蒙之间的吸引和欣赏以及计较得失。
孟苇红看得出来孟芸对叶枫有好感,她也没揭穿,毕竟叶枫很优秀,年轻,有才华,多金,而且人品也算得上不错,谁会不喜欢?
哪怕就是自己也对叶枫有好感。
只要叶枫愿意,自己也是愿意跟叶枫一度春宵的,只可惜叶枫从来没有给过她机会,这让她还挺可惜的,难得碰到一个自己有生理想尝试的男人,居然尝不到味道。
所以,孟苇红有时候还挺羡慕孟芸的。
>尽管她不愿意像孟芸一样,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大老远,吃力不讨好的跑到云南去帮叶枫操心希望学校的事情。
来到办公室。
孟苇红坐在了叶枫的对面,思绪间,一双似水,好看的眸子一直落在叶枫的身上,仿佛眼神里有着说不完的故事与红酒。
而红酒一般都是与夜晚和情趣搭边的。
孟苇红也不掩饰自己对叶枫有着男女之间的欣赏。
有时候,女人风情万种的气质就是这么来的。
孟苇红虽说比叶枫大了五六岁,但是根本看不出岁月的痕迹,反而身穿一身红色紧身裙的她有一种红酒沉淀过的魅力。
叶枫很早就领教过孟苇红的魅力了。
说实话,吃不消。
本身孟苇红就很漂亮,见过世面,有谈吐,有气质,有女人味,在叶枫见过的女人当中,孟苇红是最有女人味的女人。
高萱虽然给人的感觉也很诱惑。
但是她少了孟苇红身上时间和事件的沉淀,如果说不是她这辈子遇上叶枫,她这辈子可能都修炼不出来孟苇红的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