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捅死了,捅在心脏上,死的不能再死了,然后我把店里所有的钱都拿跑了。”
“警察没找你吗?”
杨晓婉沉默了一会说道,冯征说的已经突破她的世界观了。
“不知道,那时候我也没有户口,是个黑户。”
冯征摇了摇头:“回去之后,一直躺着不肯起来的三爷看到我一身血和手里的钱,便二话不说起来把我衣服换了,然后带着我坐火车去了东莞,找到住的地方后,他便用皮鞭抽了我一天一夜,骂了我一天一夜。”
说到这里,冯征笑了笑,似乎想到了当初冯三德气急败坏的模样,不禁笑出声来:“不过他怎么骂,怎么打,我都不肯低头,他也就认了。”
“再接着我就变本加厉了。”
“谁指着我鼻子骂我狗**,甚至把我的脸踩在地上,我都能笑呵呵的,唯独用异样的眼神看我三爷不行,谁看,我就抠了他的眼珠子。”
“也是因为这样,三爷恨铁不成钢的说我心里没有敬畏,如果以后没有绳子套在我的脖子上,迟早是吃枪子的命。”
说到这里,冯征看着杨晓婉说道:“我也觉得他说的挺有道理的,如果没有叶总,没有三爷的束缚,我大概真的是枪子的命,听到这里,你还想着跟我在一起吗?”
“如果……”
杨晓婉看着冯征试探的问道:“我是说如果,如果当初被扒光衣服绑在电线杆上的人是我,你也会为了我杀人吗?”
“……”
冯征看着杨晓婉,沉默了一会说道:“我大概会先杀了你,然后将那个店主从手指,脚趾,一点点剁碎,不让他死那么早,然后剁下来的肉喂狗。”
>杨晓婉十分不解:“……为什么连我也要杀?我可是为了你去偷钱的啊。”
冯征一脸冷意:“谁让你去偷东西,还被人看光的?”
“……”
杨晓婉闻言先是沉默,紧接着看着冯征好一会突然放声大笑起来,笑的冯征越来越恼火,最终仿佛是从牙齿里蹦出来的字:
“很好笑吗?”
“很好笑啊。”
杨晓婉笑的异常开心,看着冯征的眼睛发亮:“原来你没有那么冷酷,这么小气的?说,你是不是早就已经爱上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