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手榴弹本位制(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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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行了,您授权给我,以大夏国的名义,在大明开银行,吸收民间存款,每存一百贯,我会给储户一枚手榴弹,但不是送给他们了,以后他们取出这笔存款时候,要把这枚手榴弹交还。

如果我不能给他们这笔存款,或者不能加上利息全部兑现,那他们可以把这枚手榴弹卖给您。

至于存不足的就没有。

不过您也需要承担一点风险。

因为很可能会有人专门为了获得这个,干脆扔给我一百贯,然后拿走这个去干别的。”

杨丰说道。

“我还不至于怕这个。

更何况就算真有,一枚两枚就算十枚二十枚,最后又能做什么?

能炸死几个军卒?”

朱元章拿过一枚手榴弹澹然说道。

“这才是雄主气魄。”

杨丰赶紧缓和关系。

“不过既然是你来开,那亏了也是你自己的,你如何能保自己不会亏本?”

朱元章说道。

“您给我兜底啊!

我拿这些存款给您放贷,您需要钱的时候,不是再继续印,而是从我手中借贷,用几年,然后再加上利息还款,如此就能将民间多余的宝钞收到银行,银行再贷给您,您再发给出去到民间,民间攒多了再存银行,银行再贷给您,如此周而复始。

至于我给储户的,那个又不是一次给,今天给一个,明天给一个,这样不需要他们的存款真在我手中,只要我手中保留的能应付日常取钱所需就行。

更何况真不够了您还可以再印些给我。

这算您的注资。

如此您有足够的钱,民间宝钞也不会越积越多以至贬值。”

杨丰说道。

所以朱元章就相当于央行了。

“这样算算民间辛辛苦苦的血汗最后都在这中间如流水一般走了啊。”

朱元章饶有兴趣地说道。

他是个明白人,一眼就看出这个运作的关键。

“您这话说的,这叫经济,再说有钱存银行的,难道是平民百姓?他们一年所收宝钞,都不一定够买身衣服多吃几回肉的,真正有钱存银行的都是有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