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暴君相伴的日子正文卷第二一七章幸好科技掌握在大明手中都头们的推选很快结束,一个叫李文的中年商人被推举出来。
阳城人。
不过不是盐商。
就是个赶着驮队,往来南北贩卖皮毛杂货的。
这种推举关键在熟悉。
哪怕都是泽潞一带的,单纯的农民也没什么人熟悉,毕竟出门百里就得路引,一个农民很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离开本县乃至本乡。虽然他周围的人可能熟悉他,选他为都头,但在这种都头间的推选中,就很难被别人信赖了。
实际上这些都头,绝大多数都不是农民。
商人为主。
他们的影响力广。
军户有自己的集团,他们只会选军户系统的,而军户系统内很多都是互相认识的,毕竟姻亲故旧之类。
甚至工匠都比农民有优势。
毕竟工匠里面出名的手艺人,有很大可能被外地工匠知道。
可农民就真很难了。
所以这种推选肯定是农民最不占优势。
而除了总指挥李文,还有十几个指挥,也就是各县的都头所选,这里面有三个军户,都是小旗,分别来自宁山卫和潞州卫,另外一个是沁州守御千户所的。
然后李文充分展现出自己走南闯北几十年练就的才能,迅速完成对这些指挥的职责安排,一名军户指挥负责雇佣一支专门的治安武装,至于所需花费从银行贷款就行。这支武装不干别的,就是给总指挥当打手,后者的命令发出后,有人敢违抗的就让他们抓起来,如何处置视情况,必要时候让其意外死亡也可以。尤其是向那些耆老乡贤们募捐,毕竟打仗就是要花钱的,虽然可以找银行贷款,但贷款是要还的,逼着耆老乡贤们捐款就不用还了。
商人嘛!
也挺黑的。
后勤运输。
军火制造。
……
统统都有指挥负责。
可以说相当于泽潞临时联合**的机构,就这样迅速诞生。
为了避嫌就干脆用社来称呼,直接借用唐朝时候的。
昭义社。
然后就设在泽州城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