脆做个赶路人,累了就歇一下,饿了就吃些东西,渴了就喝口水,然后继续赶路,至于路上风景,路上之人,不想牵涉太多,只愿蒙上双眼,堵上双耳,像一头牲口一般,向前走,尽管,我根本不知道,我要去哪,再或,我根本不知道我想去哪。偶尔抬起头,看到的,只是漫漫黑夜,没有星辰和夜风的黑夜,那一刻,我都不知道,我可还是我?我可还活着?
但内心深处,还是不甘如此的,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敢这么说,可能,哪怕天命压人,但人力那处,终究还是有点倔强的,那种从少年到壮年,再到老年都未曾泯去的倔强。
陈天皎月涟白素,春苍绽野百步红。
可能在之前,我不懂什么是喜欢,也没有想过去喜欢一个人,但我现在应该明白了,喜欢这个词,带来的有欢乐,亦是责任,感谢吾姝,愿意进入我的生命之中,也许我们都还不是最好的自己,但我相信,我们彼此都愿意为了彼此,也为了自己,变得更加优秀。所有过往,皆是过往,只愿与你,携手前行。
人这一生,大抵是要有一件值得守护的东西或者一个好好守护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