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宋集薪觉得读书人在没钱的时候,就得没钱。在走出学塾之前,没钱就更应该用心读书,每天寒窗苦读,老老实实搏个功名。只是年少学子,或是年轻儒生,难免定力不够,宋集薪就去跟那些有胆子挣这个钱的人算账了。”
“宋集薪小时候最恨的,其实恰好就是他的衣食无忧,兜里太有钱。这一点,还真不算他矫情,毕竟每天被街坊邻居戳脊梁骨,骂私生子的滋味,搁谁听了,都不好受。”
“宋集薪那么娇气一人,到了泥瓶巷这么个鸡粪**的地儿,始终不搬走,可能就是因为觉得我跟他差不多,一个是已经没了爹娘,一个是有等于没有,所以住在泥瓶巷,让宋集薪不至于太窝心。”
陈平安喝完了酒水,将空酒壶放在长凳上,从袖子里倒出些盐水黄豆在一手掌心,朝宁姚那边递过去,宁姚拨了一半过去。
学了拳,尤其是成为金身境的纯粹武夫之后,陈平安的手脚老茧就都已消退。
陈平安捻起一粒黄豆,丢入嘴中,鞋子轻轻磕碰鞋子。
他脚上这双布鞋,是老厨子亲手缝制的,手艺活没的说,比女子针线活更精湛,落魄山上,愿意穿布鞋的,人手有份,至于姜尚真有几双,不好说,尤其姜尚真花了多少神仙钱,就更不好说了。
其实小暖树缝制的布鞋也有两双,可陈平安舍不得穿,就一直放在方寸物里边。
陈平安笃定这次带着宁姚回了落魄山,宁姚肯定就也会有了。暖树这个每天最忙碌的小管家,什么事情想不到呢。
陈平安吃着盐水黄豆,笑眯起眼,眼神温柔,好像瞧见了个粉裙女童,一大早离开了自己宅子,当她独自走在无人处,就会轻轻甩起袖子,脚步轻快,快走到了一处宅子门口,便放慢脚步,拿起一串钥匙,娴熟选中一把,开了门,扫帚,抹布,水瓢,水桶……井井有条,忙碌起来,洒扫庭院,擦拭桌凳,晾晒被褥……
什么,你们大骊铁骑敢围住我落魄山?
陈平安转头瞥了眼皇宫方向。
可能那地支十一人,到现在还没有意识到一件事,他是要高于那个白衣陈平安的,后者毕竟只是他的一部分。
这就意味着陈平安在某种时刻,那个粹然神性的所有手段,陈平安都会,而且笼中雀中的那场厮杀,另外一个自己,根本就没有施展全力。
宁姚察觉到陈